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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总结】承德县教育局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3-06-16 08:11:01

承德县教育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总结】承德县教育局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教育总结】承德县教育局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承德县教育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承县双随机办〔2018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校园日常监管,营造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结合我县教育部门实际,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抽查依据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公正高效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民办非学历办学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办学实施检查。抽查民办培训学校(中心)依法办学及安全办学情况。重点检查校舍、消防安全、燃气使用情况,校车使用检查,教师是否具备教师资质,能否保障教育质量等情况。

(二)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办学质量和安全工作等进行抽查。

(三)全县公办学校(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督查,学校安全工作监管,教育经费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管理与监督等。

三、建立执法对象名录库

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包括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办学机构以及县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办公室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随机抽取范围。

四、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执法前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五、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通过抽签、电脑随机选派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六、组织实施

(一)“双随机”抽查的启动。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科室根据局“双随意一公开”年度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要人数的2倍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厉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开展执法检查。按抽取执法人员第一名或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股室指派一名同志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四)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抽查比例不低于为30%,公办学校、幼儿园不低于10%,每年抽查不低于三次。

(五)抽查结果的运用。检查结束后,相关股室汇同检查人员形成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在政府和教育公共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学习,细化抽查内容和落实,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程序和档案。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程序操作,提高执法效能。“双随机”工作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工作组织。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两库一单一细则”,确保2018年“双随机”抽查工作圆满完成。

(四)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检查组对整改情况及时回访督办,对问题较多、较为严重的单位实行蹲点式整改。各单位“一把手”为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被相关部门罚款、通报的单位,视问题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直至就地免职。

(五)严肃工作纪律。尽量不在基层用餐,确需用餐的严格按《承德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下乡工作用餐的通知》要求执行,一律在学校食堂用餐,中午一律不得饮酒。不许接受学校工作餐以外的吃请,不许接受基层学校的馈赠,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送人情、拉关系、要求学校为个人办理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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