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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4篇

2022-09-24 12:40:03

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4篇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乡镇开展清廉村居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临猗的行动方案》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县清廉村居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4篇,供大家参考。

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4篇

篇一: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开展清廉村居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临猗的行动方案》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县清廉村居创建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的总目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三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以“三务”公开、村(居)务监督、议事协商为主抓手,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为全方位推动临猗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基础。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抓住党员干部关键,坚持党建引领、群众至上、系统推进、示范引领的原则,着力推进清廉村居创建,不断健全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实现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村(社区)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明显下降,城乡基层政治生态显著优化,党风政风与村风民风良性互动,清廉村居创建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2022 年,30%的村(居)达到清

 廉村居创建标准;2023 年,80%的村(居)达到清廉村居创建标准;2024 年 100%的村(居)达到清廉村居创建标准;2025 年,全镇所有清廉村(居)进一步巩固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 )健全治理体系 1. 加强城乡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全领域开展“五面红旗”示范创建为牵引,坚持以党的基层政治建设统领村(社区)班子建设,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半篇”文章。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健全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责任单位: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经管、纪委监委)

 2. 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发挥村(居)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的作用。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责任单位:民政)

 3. 加强“一肩挑”村干部管理考核。坚持和完善村干部值班、请销假、入户走访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落实《关于加强村(社区)“两委”主干“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切实推动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奉公、为民服务。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门备

 案管理制度,对不合格不胜任、群众意见大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调整,对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依照有关程序予以罢免。严格落实村“两委”成员“红色体检”机制,推行村干部竞职、创业、辞职“三项承诺”制度和定期述职制度。(责任单位:组织、民政)

 4. 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全周期管理、因地制宜、阳光公开的原则,统一编制规范完善、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按照简洁明了、易于操作的原则,对确定的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绘制运行流程图,配套制定操作规程,逐项明确类别、名称、流程、办理条件、监督管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内容,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各项职责事项健康有序运行。(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农业农村经管、民政)

 5. 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坚持发展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围绕农村地区的平安建设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全面启动清廉村居创建工作,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责任单位:政法、司法、民政)

 (二 )扎紧制度笼子 6. 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凡是涉及村(社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加强村(居)民代表队伍建设,保证村(居)民代表依法、自愿表达意见。(责任单位:民政、组织)

 7. 稳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通过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进一步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为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农业农村经管)

 8.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山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创建。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在权属确认、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指导监督等方面创新管理机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经管、财政)

 9. 推进村居议事协商工作。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注重完善协商形式,健全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责任单位:民政)

 10. 提升农村财务人员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水平。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乡(镇)可在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农经中心牌子,明确农经工作专人专岗。强化农村会计人员培训,提升财会人员的政

 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全面实行电算化管理,加快对接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探索开展向有资质的中介组织采取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机制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经管、财政)

 (三)

 强化基层监督 11.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落实《关于规范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和传媒平台拓展公开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经管)

 12. 健全基层监督机制。坚持统一领导、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原则,建立由县纪委监委为主体,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指导机制和由乡镇党委领导、乡镇纪委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整合各方监督力量,促进村级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融合贯通,实现“三员合一”。加强对村、村民小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开展村务决策和公开、村级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畅通问题线索反映渠道。(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经管)

 13. 健全农村财务常态化审计机制。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队伍建设,严格实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指导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资金使用、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开展定期审计,对村干部开展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经济合同、工程项目和制度执行等情况。(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经管)

 14.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健全农村扫黑除恶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事项内容分类(2020 年修订)>的通知》,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责任单位:政法、组织、民政、信访)

 (四)深化清廉文化建设 15. 加强村干部廉政教育。发挥优秀村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干部培训轮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群众观念和党风廉政、案例警示教育,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公正履职、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责任单位:组织、纪委监委、民政)

 16.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深入人心。要把清廉思想、清廉规矩、清廉文化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民自治章程,融入村居建设,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优良传统,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余事不办,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树立敬廉崇廉的乡风民俗。(责任单位:民政、纪委监委)

 四、实施步骤 1、启动和初步实施阶段(2022 年 4 月—12 月)。部署开展清廉村居创建,健全清廉村居创建工作机制,乡镇制定清廉村居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制定创建标准,加强工作指导、督导,有序开展以“健全治理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基层监督、深化清廉文化建设”四个方面的十六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清廉村居创建工作,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在乡镇全面推进的同时,培育 1-3 个示范典型,适时以现场会议形式进行经验推广,实现年度清廉村居创建目标。

 2、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2023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日)。根据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每年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开展清廉村居示范创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开展清廉村居创建验收和创建质量中期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全面提升村居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年度清廉村居创建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2025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巩固已创建的清廉村居成果,针对创建难点村(居)采取措施,加大攻坚力度,开展清廉村居创建验收和创建质量终期评估,全面完成清廉村居创建目标,推进村居治理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和服务能力优质高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级层面由分管民政副镇长牵头,联合纪委监委、组织、政法、人事、经管、司法、财政、信访,成立全镇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见附件 1),组织指导清廉村居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体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各司其职,上下协调,形成合力,建立会商交流督促机制,整体联动推进。

 (二)强化督查指导。镇党委将清廉村居创建作为清廉庙上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内容,作为评判村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镇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制定了《XX 镇清廉村居创建 2022 年任务清单》(见附件 2),《XX 镇清廉村居创建 2022-2024 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3)。各村要出台本地清廉村居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各项重点工作清单,从严从实抓好清廉村居创建工作。各村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要定期向镇清廉建设工作专班报告任务推进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宣传推广。注重发挥农村广播宣传及村组群众微信群的作用,全面宣传展示清廉村居创建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乡镇党校和领导调研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创建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乡村两级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附件:1.XX 镇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2.XX 镇清廉村居创建行动 2022 年任务清单

 3.XX 镇清廉村居创建 2022-2024 任务分解表

 附件 1

 XX 镇清廉村居创建工作专班 组

 长:xxx(副镇长)

 副组长: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组织委员)

 (武装部长)

 (副镇长)

 成

 员:

  (民政负责人、经管负责人)

 (农业农村负责人)

 (司法所长)

 (综治专干、信访办主任)

 (监察员)

 (宣传干事)

 (财政负责人)

 (人事干事)

 (组织干事)

 各包村干部及各村主干

 附件 2

 XX 镇清廉村居创建行动 2022 年任务清单 工作要点 责任单位 重点任务 推进措施 完成时限 健全治理体系 组织 加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提升 乡镇(社区)党委书记带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逐村走访排查。乡镇(社区)党委“一村一策”研究整顿方案,落实 1 名副科级干部联村、1 名乡镇股级干部包村的包联措施,限期解决问题。

 9 月底前完成整顿验收 民政 健全完善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健全并发挥村(居)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作用。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

 6 月底前全面完成 民政 健全完善村(社区)各项制度 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

篇二: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清廉村居建设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清廉村居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对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对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一、清廉村居建设对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性。

  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清廉浙江”。我省提出建设“清廉浙江”,正是对建设廉洁政治一以贯之的落实和与时俱进的推进,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具体实践的总结和提升,是省委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就是要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切实提高执行政策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就是要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要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稳定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形成安定和谐、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活条件;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树立良好的作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好的党风带乡风,促进乡风更加文明、健康发展;有利于培养基层干

 部民主法治意识,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制度,为农村实现管理民主带好头。

  二、主要做法。

  我市通过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建设了一批廉洁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让全市学有榜样、追有方向、干有标杆,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得到提高,工作作风得到切实转变,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廉政文化得以传承,基层政治生态秩序向好向善,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问责制,积极推动村级干部廉洁履职。针对村级民主治理模式下对村干部管理不完备的情况,xx 市 xx 年开始村干部问责的分类试点,在总结经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以及经过法制机构和法学专家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于 xx 年 7 月出台了 xx 市委、市政府 1 号文件《xx市村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于 xx年 6 月印发了《xx 市村干部问责办法》,使村干部问责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这是我省第一个由县级党委制定的系统、全面、规范的村干部问责制度,在全国走在前列。自村干部问责制实施以来,在加强调控手段、强化农村惩防体系建设、

 推动工作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严查群 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xx 年 5 月,我市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 xx 市纪委部署要求,启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严肃整顿基层政治生态,推动清廉村居建设。xx 年,我市不断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通过召开全市层面的推进会,对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率先探索农村机动巡察工作,试行“巡察组+专案组”模式,对村级重点腐败问题进行精准打击、快速查处、严肃处理,特别是在查处沿江镇外王村贪污受贿窝案、括苍镇小海门村等案件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巡出了赫赫声威,形成“头雁”效应。xx 年共完成 xx 个行政村的巡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xx 多条,处理 xx 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 xx 人,移送公安机关 xx 人,在巡查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上全面走在 xx 前列,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三)规范小微权利运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明确权力“边界”,确保小微权力运行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一是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路,前期选取经济水平好、党政班子能力强的杜桥镇作为试点,积累一定经验后选取各方面

 工作相对薄弱的镇(街道)进行扩大试点。二是着重抓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账镇管制度、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等,全面推进村级“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严把财务公开关,从规范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四方面入手,充分调动群众、党员干部的监督积极性;严把村务监督关,出台《xx 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明确村监会的工作职责、监督内容和工作纪律,规范监督流程,强化责任追究。

 (四)严打“村霸”深挖“毒瘤”,构建系统性惩防体系。一是把扫黑除恶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村居清廉指数的一个重要考评指数,共同发力,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二是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清廉村居”建设,着力排查和严肃查处村居干部在扶贫工作、惠民惠农等特殊领域中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深挖扶贫领域存在的“毒瘤”,坚决斩断伸向“扶贫奶酪”的“黑手”。

 (五)鼓励因地制宜,激励创新方式方法。清廉村居建设,不仅要从查处打击着手,还要从思想、制度、监管等方

 面着手,这就需要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当地好的、优秀的文化传统,如优秀的家风家训、民俗风气等,结合廉洁教育相关内容,对村居党员、干部进行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为此,市纪委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各镇(街道)结合本地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如东塍镇的“四个平台”、大田街道的“家风讲坛”、括苍镇的“草根倡廉大使”等等,均走出了一条稳扎当地根基、具有鲜明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路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些村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 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村级领导班子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轻视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二)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工作落实不到位。在村级财务的处置、政策处理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

 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如 xx 市汇溪镇南城村村委会原主任汪日斗因挪用花岗岩采矿权前期租地政策处理费问题受到党纪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

 (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内容。一是下大力气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一方面利用身边的廉政先进典型,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另一方面以生动的案例为教材,多角度解剖,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明确行为规范,由此强化廉洁自律行为。二是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广大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树典型、扬

 正气、找差距、查问题、抓整改,达到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目的。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校阵地作用。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形成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同时要认真落实镇(街道)、部门领导干部到联系村讲党风廉政课、作反腐败形势报告等制度,注重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学习,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干事能力。

  (二)健全完善制度,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一是要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标准选人,把党性强觉悟高的经济能人、致富能人、理财能人、治“乱”能人推上村干部岗位。二是要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要着力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力度,纠正在推行公开上存在的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中的主体作用,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强化中央对“三农”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政策温暖和社会主义优越性。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体系,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到

 人,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管机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建立、完善、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民主评议等相配套的机制,畅通党员群众的监督渠道,形成党员和群众便于监督、敢于监督、乐于监督的格局。

  (四)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上访和举报的各类信件,及时处理。尤其是要严肃查处“小官大贪”、“雁过拔毛”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同时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督促基层党员干部切实按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要注意解决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维护党风的纯正性。

篇三: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廉村居建设规范 》丽水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项目背景(一)基本情况2017 年中共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车俊书记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努力建设清廉浙江。”2018 年浙江省出台《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决定》紧扣“三个紧紧围绕”和“四清”目标,抓住 2022 年和 2035年这两个时间节点,谋篇布局,形成了“两步走”战略,提出全面建设清廉浙江的任务。清廉村居是清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开展清廉工作的重要途径,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能够加大基层反腐力度,提高党在基层的影响力、凝聚力、领导力,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丽水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清廉浙江、清廉丽水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 年丽水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丽水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提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到 2022 年,全市村居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居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和基层清廉文化氛围建设等关键环节,形成一批务实管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机制,筑牢清廉村居的四梁八柱。

 目前,丽水各县(市、区)已全面铺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干在实处 , 走在前列 , 建设全省清廉村居特色高地 。在全省率先出台《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涵盖 5 大类 15 项指标的清廉村居建设标准;着力抓好区域品牌建设,青田县“乡贤调解会”、云和县“四廉四清”套餐等特色做法在浙江日报、省纪委官网等渠道得到充分宣传;借力“清廉丽水”文化品牌建设,鼓励指导各地各村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家风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有机融入清廉村居建设。

 二是开展数字领域创新探索, , 推动信息互联互通。

 。在全省率先启动部署建设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实现财务管理模块使用率、基础应用模块上线率和基础数据归集录入率三个 100%;加快“村务卡”制度落地,在庆元县试点,并在全市推广农村非生产性支出“村务卡”结算制度;加快农村产权交易探索,以“一系统,两网站”架构,“统一受理、分职履责、归口管理”的运作模式,建立市县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广泛开展模式探索,降低权力寻租风险。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清廉制度建设 。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莲都区“阳光三法”,景宁县“云上直播”等有效做法。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逐年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化、规范化建设,让干部看图用权,群众看图监督。

 四是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力解决农村群众关切问

 题 。开展村集体大额资金存管探索,在莲都区开展试点探索,组织市财政、人行、金融办、银保监会等各大机构和在丽各大银行对试点方案进行研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村集体债务专项调查,经调查丽水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涉及 148 个乡镇(街道)的 960 个村,占行政村总数的 62.9%,债务总额 6.1 亿元,负债 100 万元以上的行政村143 个,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出台了针对性的债务化解方案和村级举债管理办法,负债 100 万元以上的村还出台了专项化解计划;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联动发挥村监会、社监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强力整治村干部违规承揽、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等相关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国内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20〕19 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6 年 1 月 1日实施)经不完全检索,目前国内尚未出台清廉村居建设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三)必要性及目的意义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在全市大力推进,取得较大成效,但各地区因情况不同,在清廉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使得部分村居成

 效显著,也有部分村居推进缓慢:一是清廉村居工作缺少系统性的指引。清廉村居工作自开展以来,各地都在摸索中总结改进,从组织、机制、管理要求等方面,缺少统一的规范。二是基层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管理难度较大。三是农村基层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短板。缺乏监督公开机制,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监督方式不够广泛,存在监督追究力度不够、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为及时将我市研究和实践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其他地区按照统一的标准同步推进、减少差异,使清廉村居工作能有效落地,我们提出制定《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制定和实施该标准的目的和意义:一是为我市全面开展清廉村居工作提供科学、系统的依据,各地区按照统一的标准同步推进、减少差异,使清廉村居工作能有效落地。二是明确对清廉村居工作开展的要求,包含村务公开、小微权力运行、集体产权交易、“三资”管理、监督管理、清廉文化等一系列工作,尤其是“三资”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清廉村居建设的主要矛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三是本文件的制定,将我市清廉村居建设的优秀成果转化为市级地方标准,在全市健康有序开展,进一步深化清廉丽水、清廉浙江建设工作。二、工作保障(一)技术力量本项目具备专业技术支撑,由莲都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为指导单位,联合庆元县农业农村局、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组成标准研制团队。莲都区农业农村局是莲都区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并设有区乡村振兴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区清廉村居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够为本文件的编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庆元县农业农村局早在 2020年 10 月发布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规范》,在该项工作中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为本文件的研制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二)工作计划2021 年 4-5 月——项目调研。成立起草组,充分了解项目背景情况、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后的影响等;2021 年 5-7 月——立项阶段。完成标准草案、项目建议书,申报标准立项,完成标准立项论证会,并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21 年 8-10 月——征求意见阶段。组织开展专家研讨会、面向社会开展标准意见征求,并形成标准送审稿;2021 年 11 月——审评阶段。完成标准审评会,修改完善形成标

 准报批稿;2021 年 12 月——报批阶段。完成标准报批,待市场监管局公示发布。(三)经费保障标准起草组已筹备充足的经费,为标准编制的全过程提供资金保障。(四)起草单位及人员分工1、本文件第一起草单位为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参与起草单位为庆元县农业农村局、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2、起草组人员分工:毛沛勇、周俊杰、唐俊杰、张君媚:调研,标准整体框架的搭建;周俊杰、唐俊杰、张君媚:调研,标准技术内容起草编写;朱军霞:调研,标准制定事务性工作;袁青:调研,标准文本校核。(五)参与起草单位协调情况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本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研制总协调;莲都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标准研讨;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庆元县农业农村局提供业务支撑。经过协商讨论,各相关方均认为清廉村居建设规范立足于提升清廉丽水建设,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亮点和优势,且在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编制《清廉村居建设规范》有利于助推丽水市村居基层组织清廉建设工作开展,乡风文明更加和谐、基层治理更加完善、党群干群

 关系更加融洽。(六)有关研究基础和前期研究成果介绍本文件的研制,以《丽水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为总体方向,并提炼、总结丽水市莲都区、景宁县、庆元县、遂昌县、松阳县等地开展清廉村居的优秀工作经验。[莲都区以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为突破口,紧盯权力建制度,以阳光票决议好“村中事”;景宁县成功创建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样本,实现清廉村居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紧密结合,在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廉政文化弘扬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建设等方面切实解决具体问题;2020 年庆元县发布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规范》县级地方标准;遂昌县探索“四个监督”联动机制,对 28 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实行“四色风险预警”;松阳县推出了融防控、监测、预警为一体的“廉情地图”,对村(社)廉情机制实行全程防控。]三 、 编制过程及说明(一)任务来源本文件被纳入 2021 年第一批丽水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丽标战略办〔2021〕2 号)。(二)主要工作过程1、项目调研阶段2021 年 4-5 月,以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起草组开展项目调研,充分了解项目背景情况,讨论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施后的影响等。

 2、标准立项阶段2021 年 5-6 月,起草组完成标准草案、项目建议书,申报标准立项。7 月 8 日上午,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标准立项论证会,与会专家就该地方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实施影响等给与充分肯定,并提出要进一步梳理完善标准草案内容。7 月 16 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发文,本文件被纳入 2021 年第一批丽水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丽标战略办〔2021〕2 号)。3、征求意见阶段8 月 10-11 日,起草组赴庆元县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庆元县清廉工作建设情况,并走访五一村、曹岭村、淤上村。此次调研后,对标准框架进行调整:将“管理要求”章修改为“清廉村居管理”,并将“监督管理”“档案管理”两章并入“管理要求”中;增加“清廉乡风文明”章、附录 A、B、C;对各章、条内容进行完善。并计划于 9月下旬申请召开专家研讨会。10 月 13 日,丽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水市纪委、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和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农业农村局的五位专家参会。专家组对标准框架、内容编制方向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修改“清廉村居”定义,删除 3.2-3.5术语;删除第 4 章总体要求;修改完善“5.2 机制建设”,涵盖决策、管理、监督三方面,删除“选举制度”;将原第 6 章一级标题内容提升为章(村级重大事项管理、三资管理、村级工程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将原“6.4 阳光公开”“6.5 印章管理”纳入到“6.7 监

 督管理”。10 月 21 日,丽水市农业农村局、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分别发文,面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单位覆盖丽水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莲都区行政主管部门、丽水 9 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其所覆盖的乡镇街道;2022 年 2 月 11 日,在丽水市人民政府官网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 3 月 11 日,共梳理有效标准意见 31 条,采纳 28 条、不采纳 3条,有意见单位 8 家,其余单位均无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4、评审阶段4 月 7 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标准评审会,评审组由莲都区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吴敏敏、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吴观武、丽水市农业农村局陈春英、莲都区纪委区监委李育虹、莲都区仙渡乡吴杨琳 5位专家组成。评审组认真听取标准起草单位关于标准编制情况汇报后,审阅了标准送审材料,逐章逐条审查了标准内容,并提出:建议修改“清廉村居”定义;建议删除“组织建设”,将“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合并入“机制建设”,梳理完善各条内容;修改简化“三资管理”、“村级工程管理”、“监督管理”等;“10.1 清廉文化”建议引用《清廉文化建设指南》;调整小微权力流程图 B.3、B.4 等。按评审会纪要修改完善后,目前已形成标准报批稿,经专家组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送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四、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省/ / 市地方标准的关系本文件符合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不完全检索,目前国

 内尚未出台清廉村居建设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五 、标准 文本介绍及变更说明(一)标准编制原则本文件兼顾统一性、实用性原则,严格按照 GB/T 1.1-2020 要求进行制订。统一性:即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确保相关的技术内容与国家和省、市所发布的政策、文件相一致,在此基础上结合丽水实际,制定本文件。实用性:本文件的研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统一管理标准、从根本上解决清廉村居建设的主要矛盾,从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二)主要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关于村(社区)组织换届中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村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三)标准名称及变更说...

篇四: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计划

市乡村振兴局大力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等家庭家教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家规严明、家教优良、家风醇正,以家风滋养党风、纯正党风的目标。根据全市推进“清廉贵港”建设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大力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弘扬清廉家风为根本,开展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家庭”建设活动,选树一批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清廉家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勤俭持家、实干兴家,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实现家规严明、家教优良、家风纯正。

 二、领导机构

 为扎实有效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清廉家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玉娟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文胜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级调研员 黄志杰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寿许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市委农办副主任(兼)

 梁

 桥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李荣标

  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主任 组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市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文聪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落实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坚持从严治家,推动“清廉家庭”与党风廉政建设双推进。加强党的建设,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自觉把清廉家风建设摆在家庭建设突出位置,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党员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范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使全面从严治党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从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从领导干部向配偶子女延伸。以支部为单位,

 将清廉家风建设融入到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中,开展“清廉家庭”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涵养家国情怀,传承优良家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清廉家庭”建设成为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二)坚持思想先行,建设全方位立体式“清廉家庭” 1.强化教育引导。以“清廉家庭”创建工作为抓手,在全局领导干部及家属中展开“家风伴我行”系列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成员对反腐倡廉的认知水平,培养良好家风,引导党员和领导干部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努力争做廉洁用权、修身齐家的践行者、示范者。一是发一封《树良好家风,共建清廉家庭——致全局领导干部家庭的倡议书》。二是向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发放《清廉家庭承诺书》。三是组织观看一次廉洁家风专题片,传递“廉洁持家,方能廉洁从政”的思想,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四是开展党组书记上一次廉洁家风党课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传统经典家风家训文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红色家风、革命先烈以及当代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事迹。五是开展交流谈心活动。每逢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家庭成员以“家庭助廉”为主题进行交心谈心,营造“父母教育子女,妻子提醒丈夫、丈夫引导妻子”的家庭廉政氛围。

 2.廉政家访长效化。通过深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家中家访,听取受访对象及其家属意见建议,建立家庭与单位廉洁互动提醒

 机制,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用好家风熏染干部好作风,充分发挥家庭监督的作用,着力构建家庭反腐防线,使家庭真正成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阵地,切实规范和约束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为,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把手”每年开展廉政家访不少于 3 次,做到“知干部家情,促家庭助廉”,充分激发家庭监督作用,有效预防“八小时以外”的廉洁风险。同时,开展家庭助廉行动,面向领导干部家属集中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深化以案说法、以案明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家属在清廉家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开辟廉洁家风宣传专栏,面向党员干部征集清廉家庭故事、家风家训、警句格言、书画作品、视频短片等作品,组织开展评选、展示活动,通过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感化、鼓舞、鞭策党员干部坚守良知、廉洁从政,形成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力。

 (三)坚持示范拓展,积极选树“清廉家庭”典型榜样。号召全局党员干部从自我做起,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廉政家庭文化。组织开展选树“清廉家庭”活动,每年在党员干部队伍中通过自荐、组织推荐等形式寻找出一批“清廉家庭”,推荐参评市妇联组织开展贵港市“最美家庭”。同时通过故事分享会、报告会等形式,在各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着力推动党员干部培树清廉家风,用良好家风助推党风政风建设。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全体领导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把“清廉家庭”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进而带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推进“清廉家庭”工作开展。将“清廉家庭”建设与“清廉乡村”“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一体推进,形成合力,推动业务、机关、家庭全面提升。要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形成家庭助廉、家庭助统的氛围,形成家家户户争创“清廉家庭”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落实,注重实效。在创建过程中,要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清廉家庭”建设落到实处,形成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家家弘扬家庭美德、人人构筑清廉家庭的良好风气。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于每年 11 月 20 日前将“清廉家庭”推荐材料(见附件)报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评选。推荐材料要求:每户推荐候选家庭另附 500 字的家庭事迹材料;提供 3 张 jpg 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 2M,规格不小于 2000 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 50 字的文字说明。

 附件

 贵港市 乡村振兴局 “ 清廉 家庭”推荐表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手机+电话)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家庭 其他 主要 成员 情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曾获荣誉(含家庭和个人)

 1.市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2.其他: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字)

  家庭所在社区(村)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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