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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10篇

2022-12-12 09:50:07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10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10篇,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10篇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副所长岗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综合事务岗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窗口服务岗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市场监管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市场监管岗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

  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申投诉调处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执法办案岗(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负责本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3、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监管执法岗(农村、山区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职责:同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八、法制员岗主要负责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核审、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2、负责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3、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4、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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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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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副所长岗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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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三、综合事务岗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4、负责承办所内党建、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窗口服务岗主要负责登记注册、企业年检、户外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备案登记、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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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商标注册、申投诉受理、信息录入等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企业登记初审,受理、审查、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户外

  广告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物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备案,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负责依照法定程序受理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年检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验换照工作。

  3、负责建立辖区内经济户口和电子信用档案。4、负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申(投)诉和举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做好登记和转办工作。5、负责接受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政策、市场监管所职能职责和相关信息的咨询。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市场监管岗主要负责经济户口建管、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监管、行政指导、快速检测、个私协会和消委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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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1、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广告合同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并依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行政指导,配合经济检查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3、负责制定食品质量快速检测计划,并按《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规定执行,做好记载。4、负责指导、联系个私协会和消委工作,认真开展12315申投诉调处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执法办案岗(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负责案件办理、案卷整理、专项整治执法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案件。2、负责本所各类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的整理、录入与归档工作。3、组织开展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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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监管执法岗(农村、山区市场监管所设置)主要职责:同城区、中心集镇市场监管所设置的市场监管岗和执法办案岗职责。八、法制员岗主要负责案件的核审、听证工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等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权限,核审、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2、负责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3、负责组织行政执法自查、互评、个案评议、案件评查、示范案例评析等工作。4、负责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及规章。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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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四品一械”监管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和经营行为。

  (三)承担辖区产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产品(商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违法行为。

  (四)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五)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六)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承担辖区“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四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受理、核准、发放药品零售经营、食品流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配合发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四品一械”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承担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及日化质量日常监管;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九)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自愿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管;负责有机认证产品、无公害产品监管。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调查处理辖区价格投诉举报及相关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承担辖区行业明码标价规范工作,配合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辖区计量监管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加油(气)站等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六)配合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诚信建设,惩戒失信行为。

  (十七)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市场监管工作计划(精选5篇)

  我们要继续围绕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和分类监管为补充,“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监管方式,坚守安全底线,立足完善提升,努力营造宽松便捷、公平竞争、安全放心、开放共享的优良市场环境。

  (一)以意识形态统领市场监管工作,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监管工作。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统领,将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实行“1+6+N监管服务机制”和“四步工作法”,突出对重点领域和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方面进行监管,重点保障“一老一小”。继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引导学校食堂和规模以上餐饮实施“明厨亮灶”,并在各校园食堂逐步推行配餐制,结合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形成互联网+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突出加大对疫苗质量的安全监管,抓好血液制品、麻精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及时高效化解苗头性、系统性风险,高压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切实加大移送力度。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溯源工程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完善食品快检体系建设,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切实加大“你点我检”活动范围,提升抽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快速检测体系的“双体系”建设。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企业,促进地区经济高速发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宣传推广“全程电子化”、“全链通”及“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积极扶持规模企业争创全国、省市级名牌产品和商标,拟指导申报马德里商标3件,国家地理标志商标4件,省级以上两化融合贯标企业4家,进一步扩大我区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质量提升和标准引领工作,继续推进马庄村乡村振兴项目、佳顺水产养殖合作社项目、潘安湖香包文化项目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和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我们还将集中全局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知识产权强区(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区域试点示范区“三区同创”,将我区的市场监管水平再提高一个台阶。

  (三)以安全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顿治理,营造规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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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实现区域内市场经营主体负面清单告知制

  和诚信经营承诺制全覆盖,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市场准入、监督的安全保障机制,依托网格化监管,协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协调联动监管,构成防范严密的市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以安全巡查为抓手,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健全监察数据库,扎实开展化工和危化等重点行业,气瓶、电梯、压力容器、景区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要建立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安委会作用,并联合镇村两级,深化落实安全培训工程,不断增强特设监管的风险排查和处置能力。同时要依托特种设备监管平台,采取邀请专家或与技术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加强技术性和信息化监管,借力、借智提升我局的技术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营造诚实履约、互利共赢的市场信用环境。

  要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应用。并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及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推行企业分类监管。要进一步推进智慧监管和体系建设。注重将电子监管平台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完善电子追溯系统、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三大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管效能。要以“企业分类监管”为切入点,以信用数据平台为基础,大力推行企业年报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把企业信用建设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努力营造我区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市场信用环境。

  根据市商务会议及有关文件指导精神,结全我市实际情况,市商务局在市委市府的关心指导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相统一,全面推进和完善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严把主体资格准入关;积极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制度;加强对农资市场检查和督察工作;建立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防范机制。继续加大农资监管“五项举措”的工作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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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好节日期间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猪肉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落实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制度。全面推进“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加大猪肉市场打击力度。强化粮食市场监管:依法审核粮食收购主体资格。加强对粮食收购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的不法行为。三、认真做好市场巡查工作继续实行“三查一督办”制度,狠抓市场巡查制度落实工作。继续推行市场监管网格化监管模式,推行菜单式的巡查记录,继续做好商务系统《市场监管》中的“市场巡查”、“市场备案登记”的录入工作。四、继续强化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市场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市场消防安全设施,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集贸市场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防风、防雪、防火工作。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创建为载体,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地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和净化经营环境,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加强自律管理,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六.继续推行网上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按照市局市管目标考核规定,对照标准,严格评定程序,对辖区内的市场准确把握每项数据和信息,进一步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达小康”主旋律,以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履职尽责、担当奉献,全力以赴提升质量、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规范竞争、守住底线。(一)强化服务保障。深化质量提升行动。聚焦提升市场主体内生动力,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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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督促企业严格依照认证目录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推进质量整治行动。全面整治危化品、危化品包装及容器生产企业以及烟花爆竹、防爆电气生产销售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紧从快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多方面考虑、多举措发力,跟踪监控现有发明专利,保持存量;激励高企新增发明专利,创造增量;利用平台引培发明专利,增加总量,力争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有所突破。发挥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标准水平、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食品安全。聚焦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环节,常态化开展米面油、肉蛋奶等重点品种和学校、食堂、乡村等重点区域检查,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制度机制防线。组织精准抽样,提高抽检命中率,并围绕抽检不合格率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有的放矢开展监管、堵塞漏洞。(三)保障药品安全。把无照、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列为防控重点,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取缔。开展疫苗、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络销售药械、违规使用化妆品原料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开展智能化规范化监管,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精度。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率、事前处置率和整改率达到100%。完善应急预案、优化应急队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五)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减少提交材料、简化审批环节,提升便利化水平。(六)规范市场秩序。纵深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互联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监管。突出价格监管、网络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不正当竞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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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强化监管保障。强化平台应用,积极推动地理空间可视监管、分级分类靶向监管、依法依规综合监管、高效便捷移动监管、社会共治协同监管、大数据智能化监管等监管方式和系统功能有机融合。近年来,我国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速度惊人,但随之而来的诸多不规范问题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与网上交易法规缺失、监管缺位等不无关系。按照国务院去年出台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工商总局增加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今年,工商总局专门开展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立法调研,并起草了《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北京、深圳、杭州等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并在实践中对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各地积极探索将监管领域向网络市场等新兴市场主体延伸,探索实行分类监管等精细化监管方式,探索创新日常规范监管方法,监管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周伯华说。周伯华强调,明年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工作,总结推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成功经验,提高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水平。强化网上非法广告治理力度互联网这个新兴媒体的发展,为广告业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相比传统媒体广告,互联网广告在地域和空间上的无限制性,对消费者产生了巨大的引导作用,与此同时也为网络广告监管带来新的课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工商机关对网络广告监管工作进行了探索。如浙江省工商局利用网络广告智能监测软件,对网络广告进行监测和巡查。深圳市工商局抓住重点,组织力量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进行集中监测。目前,网络广告方兴未艾,网络违法广告案件也只占到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大约5%。但是,网络违法广告却有日益增多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夸大其词、内容虚假、格调低下的非法涉性广告,一度充斥网络,社会各方面对此反响强烈。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上,周伯华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明年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力度,特别是强化对网上非法广告的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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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扼制互联网传销新趋势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近期工商、公安机关查处的一些传销大要案件,也大多采用网络传销形式,利用互联网从事发展人员、组成网络、计算报酬和资金结算等一系列违法活动。针对利用互联网传销情况日趋严重这一新趋势,周伯华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配合有关部门狠狠打击以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严肃查处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危害大的大要案件,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自20xx年5月底正式成立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林所以来,东林市场监管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所主要职责,全身心投入东林市场监管工作和镇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xx年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今年,东林市场监管所共核准登记177户,其中新开业登记116户,变更注销61户;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1户,餐饮服务许可证29户,食品流通许可证51户;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整治9次,检查经营户978户,责令改正98户,取缔15户;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6次、检查医疗单位8人次,药店38人次,食品生产单位12人次,餐饮单位64人次,食杂店223人次,学校企业食堂6人次,指导农村家宴12户;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次,培训企业40户,检查35户,指导改正19户;受理消费投诉6个,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3万元;开展执法行动23次,立案查处8户,罚没款3万元;完成龟鳖整治、三改一拆、平安东林创建、无传销乡镇创建、个转企等镇党委政府交办核心工作5项。二、主要做法(一)搭建全覆盖多层次监管机制。今年,我所在目前人员配备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以下两个方面的分管运行,实现了区域全覆盖和工作全落实,初步建立起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运行机制,整体工作有序推进。一方面是通过区域三级管理,加强整体监管强度。将整个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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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划分为东林片、锦山片、青山片3个片区,实行a、bb、c三级监管,指定一人为片区主要负责人,开展第一级监管,另两人为片区次要负责人,开展第二级监管,所长为片区最终负责人,开展第三级监管。另一方面是通过条线三级管理,提升整体监管效率。将镇中心工作和局16条业务线分解落实到每个干部,实行a、b、cc三级落实,指定一人为工作主要负责人,开展第一级监管,所长为工作第二负责人,开展第二级监管,另两人为条线最终负责人,开展第三级监管。

  (二)落实监管职能,完善基础工作今年,我所严格按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要求,全面承担起东林镇市场监管职责,落实市场监管所各项监管职责。一是迅速调整监管职能转变。我所主动与局各业务线对接,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邀请食品科、药械科、餐饮科、特设科等业务科室同志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实地检查,手把手传授相关业务知识,使我所工作人员迅速掌握基本监管技能。二是迅速突破监管重点。我所根据当前社会热点和东林镇实际情况,确定无照经营、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民生民计四大工作重点,随即交叉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种设备日常整治等活动,重点整治无照经营高发的锦山片和青山片,重点治理交通要道、学校周边,重点整顿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食品批发部和规模商超,重点排查涉粉涉尘企业和冶金企业生产安全。截止目前,共开展无照经营整治9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6次,开展特种设备检查7次,无照转有照62户,规范经营户58户,基础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三)发挥管理职能,全力介入党委政府工作今年,我所从部门职能管理入手,积极参与东林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助推乡镇工作,为东林镇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职能管理到位,工作成效明显。我所根据《XX区龟鳖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参与养殖药品检查组和商品龟鳖检测组的联合执法、龟鳖养殖户签约付款集中攻坚行动以及后续种蛋种苗组监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落实专人参与工作,每周对整治工作进行任务布置,做到整治目标明确,整治计划详尽,整治工作有序,整治成效明显。截止目前,共排查药店8家,兽药店22家,饲料店25家,其他用品店5家,发现问题9家,立案查处6家,责令整改3家,种蛋种苗销售得到有效控制。二是中心工作与监管落实有机融合。在龟鳖整治中,我所将养殖药品监管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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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成龟鳖养殖用品的监管,将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纳入整治范围,将饲料销售户纳入日常巡查范围,使得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有效规范农业服务经营行业。在迎接“平安吴兴”创建考核中,我所积极应对,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6家,学校周边食杂店23家、餐饮店5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三改一拆中,我所积极配合政府,拆除无照经营场所10个,取缔无照经营户25户,将23个村的村级公路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区域,严格把关路边经营主体核准,把消除违法经营与消除违法经营场所有机结合起来。在个转企、无传销乡镇创建中,我所主动分担政府责任,争当主力军,发挥自身监管优势,带动经济服务中心、派出所和各行政村一起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工作目标。

  【市场监管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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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XX科室工作汇报

  XX,内设X股,定编X人。主要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

  现将今年我股室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三类户外广告、网剑行动、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的规范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监督了广告、合同的规范使用。二、积极处理荆州转办

  今年我股室接到XX转办两起。一是XX,经调查该店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已下责令整改。二是XX,已在调查处理完毕,罚没XX万元,有效的规范了其公司广告发布行为。三、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做好服务

  截止到XX月XX日,共处理动产抵押登记XX份,抵押登记金额XX万元,动产抵押变更登记X份,主债权金额XX万元,动产抵押注销登记XX份,主债权金额XX万元。

  我股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需继续努力,对以后的工作将会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工作。

  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依法集中治理网络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网络交易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动网络交易环境向更规范的方向发展。二、加强和改进商品交易市场监管。

  依法加强各类交易市场规范管理,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努力营造主体合法、守法自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三、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构建合同行政监管新格局。

  深入开展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要突出重点,针对房地产业、汽车买卖行业、通信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全面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发挥动产效用,保障债权实现,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资发展。做好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上线后的宣传工作,确保所有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录入该系统。按照省局要求严格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四、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做好日常监管。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测频率和次数,对多次违规的广告媒体、广告经营单位以及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实施定向监测;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约谈、警

  示、通报、转办案股室查处、曝光等措施,做到“发现在早、查处在小”。

  

  

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

  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4]71号),组建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挂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丰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为丰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原丰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和丰城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2。加强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3.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三)整合的职责1.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具有丰城特色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2.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使用者合法权益.(四)职能转变按照丰城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宜春市、丰城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五)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

  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依法承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承担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八)承办丰城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管局内设16个职能股(室).(一)秘书股负责机关文电、信访、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二)组织人事股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执业资格认定制度。(三)法制监督股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拟订市场监管方面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情况;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普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和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四)财务审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与设备设施采购计划,负责预算绩效和罚没物资管理工作。(五)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订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

  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承担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指导、协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工作。

  (六)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网络经营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做好组织开展各类市场的创建活动;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和合同文本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负责牵头组织网络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组织认定全市知名商标,推荐认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负责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八)质量与信用股(认证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负责全市认证活动及各类检测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承担市政府企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

  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产(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指导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十一)食品监督管理股承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验等工作;拟订生产环节、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十二)综合与应急管理股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推动市场监管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和监督实施市场监管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市场监管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三)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

  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配合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和使用;负责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

  (十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产品技术要求;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参与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十五)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十六)行政服务股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四、人员编制丰城市市场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54名,工勤编制3名。其中: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4名,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食品药品安全总监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16名。五、派出机构(一)在丰城市工商分局的基础上组建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六、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一)与农业局和粮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农业和粮食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农业和粮食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局制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场监管局应当及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2.市场监管局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三)与内贸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内贸管理部门负责制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2。内贸管理部门负责制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四)与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公安局负责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七、其他事项(一)组建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类别、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二)组建丰城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类别、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三)组建丰城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股级直属机构,其机构类别、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四)原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消保局)成建制划入,由市场监管局管理.

  (五)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其他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入,由市场监管局管理,其调整设置等事项另行规定。

  八、附则本规定由丰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丰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根据《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4]71号),组建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挂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丰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为丰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原丰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丰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和丰城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2。加强市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3.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监督管理科学化水平。(三)整合的职责1。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具有丰城特色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2。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使用者合法权益。(四)职能转变按照丰城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宜春市、丰城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

  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组织认定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

  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依法承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承担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八)承办丰城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管局内设16个职能股(室)。(一)秘书股负责机关文电、信访、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二)组织人事股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执业资格认定制度.

  (三)法制监督股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拟订市场监管方面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情况;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普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和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四)财务审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与设备设施采购计划,负责预算绩效和罚没物资管理工作.(五)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订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承担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依法指导、协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工作。(六)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网络经营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做好组织开展各类市场的创建活动;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和合同文本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负责牵头组织网络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组织认定全市知名商标,推荐认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负责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八)质量与信用股(认证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负责全市认证活动及各类检测认证机构的

  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承担市政府企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产(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指导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十一)食品监督管理股承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督抽验等工作;拟订生产环节、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十二)综合与应急管理股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

  作,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推动市场监管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和监督实施市场监管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市场监管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配合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和使用;负责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十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产品技术要求;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参与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十五)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十六)行政服务股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

  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丰城市市场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54名,工勤编制3名。其中: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4名,丰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食品药品安全总监1名(副科级);股级职数16名。五、派出机构(一)在丰城市工商分局的基础上组建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分局,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六、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一)与农业局和粮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农业和粮食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农业和粮食部门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二)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会同市场监管局制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场监管局应当及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2。市场监管局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三)与内贸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1。内贸管理部门负责制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2.内贸管理部门负责制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四)与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公安局负责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管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管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协助。

  七、其他事项(一)组建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类别、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二)组建丰城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其机构类别、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三)组建丰城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局,”为丰城市市场监管局股级直属机构,其机构类别、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四)原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消保局)成建制划入,由市场监管局管理.(五)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其他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入,由市场监管局管理,其调整设置等事项另行规定。八、附则本规定由丰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丰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篇七: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品一械”监管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等方

  (二)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无照生产和经营行为。

  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证、

  (三)承担辖区产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产品(商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违法行为。

  (四)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五)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六)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承担辖区“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四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受理、核准、发放药品零售经营、食品流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配合发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四品一械”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八)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承担产品(商品)质

  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承担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容器及日化质量日常监管;配合开

  展工业产品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九)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自愿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管;

  负责有机认证产品、无公害产品监管。查处认证违法行

  为。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调查处理辖区价格投诉举报及相关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承担辖区行业明码标价规范工作,展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配合开

  (十一)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十三)承担辖区计量监管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加油(气)站等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十四)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十五)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十六)配合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诚信建设,惩戒失信行为。(十七)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八: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舟政办发〔2013〕169号),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由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根据区政府委托,履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二)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四)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探索建立具有新区特色的新型市场准入机制。

  (五)整合市场执法力量,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六)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依委托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设16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二)组织人事科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政策法规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食品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科、应急管理科)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五)行政许可服务科(企业注册科)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申诉中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七)市场规范管理科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推荐审核省、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九)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质量与信用科(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商品)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三)标准计量评管科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

  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日常监管;负责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产品标准;开展对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参与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监督实施有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负责对医疗机构使用单位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人员编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行政编制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级职数25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及党群机构的设置、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一)设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稽查大队,挂经济检查科牌子,指导和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承办上级交办和部门移送案件。为相当于副科级全额拔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股级职数2名。

  (二)基层派出机构共核定工商所专项编制124名,其它事项另行发文明确。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篇九: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四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五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六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七守法诚信经营共创文明市场八市场是我家文明建设靠大家九你我多一份自觉市场多一份亮丽十细微之处见公德举手之间显文明十一一点一滴文明心十二把文明留下把垃圾带走十三废物不乱扔举止显文明十四墙上不留痕心中不留憾十五经商之道信为本顾客满意我受益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

  

  3、市场消防安全管理;4、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管理;5、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6、市场内肉类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防疫;7、市场内治安纠纷处置;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4、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强制措施、处罚,越权处罚;5、因主观过失、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6、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及时或者不履行应急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为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证照方可入市经营。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范本)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内、摊位内整洁卫生。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划行规市,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2、市场内商品___、上架、进盆、进池,不得触地销售,摆放整齐有序。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三、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1、市场主办方必须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达到文明规范的管理标准。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等病媒防治工作。5、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四、市场车辆管理规范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市场交易大厅内肉制品区、蔬菜区摊位隔板上方需张贴的创建宣传标语内容一、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二、文明创建共参与,文明成果同受益;三、文明源于一点一滴,和-谐始于一言一行;四、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五、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六、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七、守法诚信经营共创文明市场八、市场是我家,文明建设靠大家九、你我多一份自觉,市场多一份亮丽十、细微之处见公德举手之间显文明十一、一点一滴文明心一言一行和-谐情十二、把文明留下把垃圾带走十三、废物不乱扔举止显文明十四、墙上不留痕心中不留憾十五、经商之道信为本顾客满意我受益

  

  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责[篇2](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二)负责辖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县局授权负责开展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相关许可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及相关授权登记许可。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分会工作。(三)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___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四)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辖区范围内特殊标志、___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五)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___,建立并完善消费___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辖区内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六)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七)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八)承担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在乡(镇)食安委的领导下就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提出意见、建议;___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对食品药品协管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九)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负责协助辖区重大___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2021年市场策划专员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商业活动的策划与___实施;2.___指导撰写各种公关活动方案;3.据市场信息及行业动态(范本),进行活动策划和执行;4.协助部门经理对活动进行整体协调和把控;5.评估活动效果并编制活动报告;6.根据业务需要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塑造良好企业形象;7.根据公司市场战略和业务需要制定市场调查计划;8.定期收集竞争对手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范本),并整理、分析,形成报告;9.负责活动现场的统筹、监督管理与执行;10.负责公司刊物及行销刊物的企划;11.负责公关、接待及新闻稿撰写发稿;12.执行定期行销活动资讯的更新与维护;13.设计活动相关文宣。市场策划专员岗位职责(二)

  

  1、有效整合媒体资源,确保各类推广文案执行到位,达成公司销售目标。

  2、负责营销策划部的工作及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3、收集有关行业的信息,掌握市场动态(范本),分析销售和市场发展状况,提出书面报告及针对性意见。4、制订营销策划方案和销售计划,负责营销活动的策划、___以及实施。5、公司产品品牌形象策划以及品牌管理。6、参与公司新产品拓展的调研工作、主持完成产品的市场定位及策划报告,独立撰写前、中、后期策划方案以及撰写广告宣传所需的各类文案并独立呈报。市场策划专员岗位职责(三)1.根据要求完成各类执行方案、招商方案、行文报告等撰写工作。2.根据客户需求完成各类别客户服务方案。3.针对性地收集行业相关资讯,了解市场最新动态(范本)。4.配合策划经理及项目经理完成市场方面的相关工作。5.定期制定项目研究报告及客户分析报告。市场策划专员岗位职责(四)1.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市场情况,进行市场推广活动的策划与实施;2.主笔完整的市场活动全案策划;3.相关市场信息、行业政策,了解市场趋势;

  

  4.根据收集到的市场数据,对目标市场进行分析并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5.完成公司内部及面向合作伙伴的策划案及分析报告宣讲;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篇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范围

  某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及其周边餐饮安全监管,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切实维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

  一、工作目标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防范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程,2022年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完成。

  二、整治时间2022年3月-2022年11月。重点时段为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和易发生食物中毒的季节。

  三、检查范围全县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

  四、检查内容(一)学校食堂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自检自查、公开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规范加工、贮存和留样等相关要求;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校验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是否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是否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疫情防控期间,不在食堂内聚集就餐,采取分餐配送的,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经过消毒,运输设备是否保持清洁,防止食品的交叉污染;分批次就餐的,食品保存的温度和食用时间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持证情况;落实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情况;是否存在使

  用过期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等。

  五、检查方式(一)加强重点时段集中检查。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前后,对所辖区域内的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进行全覆盖检査;中高考前及期间,对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集中点及周边餐饮单位等进行集中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通过“明厨亮灶”监管程序及时统计汇总和分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情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工作重点,采取相应措施,深入扎实推进。

  (二)问题导向,风险防范。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管控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及时消除隐患。

  (三)严字当头、注重实效。认真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肯于、敢于和善于发现间题。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虑,要责令其立即整改。结合日常检査情況,对多次重复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四)我局将对各股、室、所集中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将监督抽查、信息报送、总结材料报送等情况,计入年度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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