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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14篇

2022-12-20 21:20:02

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14篇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客运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客运((公交车、车站、出租车)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Ⅰ级隐患自查标准Ⅱ级隐患自查标准Ⅲ级隐患自查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14篇,供大家参考。

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14篇

篇一: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客运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客运((公交车、车站、出租车)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Ⅰ级隐患自查标准Ⅱ级隐患自查标准Ⅲ级隐患自查标准Ⅳ级隐患类型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法》工商消防验收意见(车站)

  消防验收意见(车站)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法》公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安全生产法》客运行业(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道路运输培训制度培训制度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条例》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道路运输制度制度条例》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安全和惩罚制度和惩罚制度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条例》生产

  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安全生《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四)安报告和处理制报告和处理制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度度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51--5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员。《道路运输条例》安全投入管理安全投入管理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投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制度条例》车辆安全行驶制度车辆安全行驶制度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40条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未经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道路运输条例》其他安全保障其他安全保障其他安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制度条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和新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条例》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安全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新聘任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安全生产条例》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安全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条例》事故管理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安全生产条例》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生产法》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基础管理机构和人员机构和人员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3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条应急救援应急救援

  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65条-53--54档案记录档案记录应建立设备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6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应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8条保养记录保养记录所抽查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第31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9条应急救援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紧急处

  置措施、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以及救援设备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道路运输条例》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演练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记录。《道路运输条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组织应当有严密的应急救援组织《安全生产条例》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物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一)安全技

  术措施工程建设;(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五)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安全生产条例》现场管理设备设施车辆管理车辆管理按照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限制。《道路运输条例》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道路运输条例》按照许可的范围或者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条例》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40条特种设备承压锅炉特种作业人员锅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持有质检总局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监局登记及检验标志应有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液位(面)计应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应显示清楚并能被作业人员正确监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阀应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或者水封管应被堵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表应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5--56运行情况应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应与实际相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不应发现漏气、漏水现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本体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损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水处理应按规定配备水处理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有水(介)质化验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其他不应存在非承压锅炉承压使用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特种作业人员压力容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持有质检总局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登记及检验标志应有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液位计应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应显示清楚并被能作业人员正确监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阀应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表应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运行状态不应存在介质泄漏现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设备的本体不应有肉眼可见的变形及损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场所环境停车场地管理停车场地管理自备停车场应与企业或单位经营规模相适应,停车位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租用其它单位停车场地的应签订一年以上的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场应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运输危险货物的种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设

  置地点符合要求。停车场内应按照GB568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宿舍安全宿舍安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

  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法》公安从业人员操作行为持证上岗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法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运营中携带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资格证件以其它规定的证件。《道路运输条例》“三违”行为“三违”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

  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条例》

篇二: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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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运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事故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是指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工作环境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缺乏基本保障,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指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进行登记,整治完成后要消号,并报行业管理机构备案。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快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经行业管理机构初步认可,并报市级行业管理机确认。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后,应经行业管理部门验收。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及其现状、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整改方案、完成时限、经费落实情况。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按照“谁的隐患、谁治理”原则。一般隐患及时整治或限时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五落实”制度(落实责任、整治方案、整治措施、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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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经费、保障预案)。第五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总和隐患整治

  的统计工作。第二篇:客运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除隐患,制定隐患排查管理

  制度。第一条隐患是指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工作环境的危险状

  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生产缺乏基本保障,可能对人的生命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一般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第二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工作,指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进行登记,整治完成后要消号,并报行业管理机构备案。重大隐患实行快报制度,重大隐患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经行业管理机构初步认可,并报市级行业管理机确认。重大隐患整治后,应经行业管理部门验收。第三条重大隐患报告的内容:隐患产生的原因及其现状、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责任领导、整改方案、完成时限、经费落实情况。第四条隐患整改治理。按照“谁的隐患、谁治理”原则。一般隐患及时整治或限时整治,重大隐患实行挂牌整治。重大隐患治理实行“五落实”制度(落实责任、整治方案、整治措施、整治经费、保障预案)。第五条一般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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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重大隐患的验收由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合格后销号。

  第六条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隐患排查的汇总和隐患整治的统计工作。妥善保管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隐患排查治理的资料分年度保存,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第三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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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第八条各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负责。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第九条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要求,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科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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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

  第十三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一)一般事故隐患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3、将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第十四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第十五条各级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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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填写上报。第十六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

  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第十八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员立即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然后向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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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第二十一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

  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部门。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二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并给予相应处罚。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第四篇: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国家安全总局第16号令》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目的和内容: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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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2.适用范围:丽舍(烟台)木业有限公司3.职责:3.1公司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生产部厂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厂长、车间主任或公司领导报告。3.3公司管理科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3.4各车间、班组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5公司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3.6公司技术支援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4.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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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4.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5.工作程序5.1组织机构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李元镕任组长,公司生产厂长李昌松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对各自区域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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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公司管理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5.2.2.2报告形式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一份自己留底备查。5.2.2.2.3公司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由管理科进行登记备案。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5.3.1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部隐患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单位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公司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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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5.4档案建立管理科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

  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5.5奖惩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参考依据。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0-5000

  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

  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xx——50000元。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生产班组将对相关

  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

  致事故的发生,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

  嫌疑的,一经查实报公司总经理处理,情节严重恶劣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大全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整改管理,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做好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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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隐患治理整改的管理。第三条相关文件无第二章隐患整改职责的规定

  第四条安全检查与整改实行区域责任制,谁的区域谁负责检查与整改。

  第五条安全检查与整改实行领导负责制,谁主管的工作范围谁负责组织检查整改。第三章具体规定

  第六条日常检查出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认真组织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后按计划按期整改,不得逾期。第七条进行整改安排以书面、安全例会等形式下达,各级下达人员及接受人要签名确认,按期完成。

  第八条整改期限的原则规定。一般隐患不超过一周,项目复杂或有客观原因,应先制定防范措施,然后按主管部门或领导规定期限整改。第四章罚则第九条一般隐患不积极整改的,按微伤事故等级考核、处罚责任者,每次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条其它隐患不积极整改、推诿或措施不到位的按轻伤事故等级追究责任者、岗位负责人,并每次分别扣罚100元、200元。因其影响造成事故时,对各级责任者加倍处罚。第十一条单位自查隐患要立即整改,同时报设备科、安全科备案。第十二条公司、主管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逾期每项罚100元,并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公司对安全防患整改实行检查监督制,由主管经理、安全科、作业区负责,监督失察而未按期完成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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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大公司安安全科组织制定,经副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内容仅供参考

篇三: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一级类型二级类型三级类型四级类型五级类型标准类型描述参考依据排查部门排查周期(天)根底管理平安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平安生产管理效劳。《平安生产法》第19条总经办

  180根底管理平安管理机构及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平安生产法》第17条总经办180根底管理平安生产责任制各级岗位平安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湖北省平安生产条例》生产部

  180根底管理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保平安生产。《湖北省平安生产条例》生产部180根底管理平安教育培训应进行平安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湖北省平安生产条例》人事行政部180根底管理平安生产管理档案

  平安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包括:(一)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平安操作技能;(四)平安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平安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平安事故案例。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湖北省平安生产条例》第十九条人事行政部180根底管理平安生产管理档案平安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应当对平安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湖北省平安生产条例》第十九条人事行政部180根底管理平安生产管理档案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工程、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平安生产管理职责。

  《湖北省平安生产条例》第十八条人事行政部180根底管理消防平安消防设施与器材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生产部180根底管理用电平安〔临时〕配电箱、柜《配电柜、成套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施工工艺标准》工程部180

  根底管理用电平安〔临时〕配电箱、柜配电箱内插座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平安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杜绝配电箱、柜被遮挡。《配电柜、成套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施工工艺标准》工程部180根底管理用电平安〔临时〕配电箱、柜应采用双层绝缘的护套绝缘导线。严禁使用双绞线。《低压配电设计标准》工程部180根底管理用电平安〔临时〕配电箱、柜

  导线敷设应距地1.8米以下应穿管保护。《低压配电设计标准》工程部180根底管理用电平安〔临时〕配电箱、柜插头与插座〔含移动的插座〕保护接地极应有保护接地。《低压配电设计标准》工程部180根底管理用电平安〔临时〕配电箱、柜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低压配电设计标准》工程部180根底管理

  用电平安〔临时〕配电箱、柜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低压配电设计标准》工程部180现场管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运行情况运行情况无完善的修理、改造记录及事故记录,与事实不相符。《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工程部15〔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制作部门:安环部适用部门:安环部排查内容

  排查要求排查结果备注说明资质证照1.公司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2.其他平安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合格□不合格平安生产管理机构1.是否对公司平安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2.平安管理机构成员是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担任;3.各车间是否按要求设置专兼职平安员、统计员。4.是否设置车间级平安管理机构和人员。□合格□不合格平安生产文件落实情况1.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是否及时传达学习;2.公司对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贯彻落实;3.公司平安生产专题会议是否层层传达;

  4.对公司的其他决议是否遵照执行。□合格□不合格平安生产规章制度1.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2.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平安管理制度;3.是否按规定制定、完善平安操作规程;4.制度或文件是否按规定编制、发布、修订;5.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平安规定;6.是否将平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悬挂在车间、岗位上,且岗位员工熟知。□合格□不合格平安生产培训教育1.是否制定年度平安生产培训教育方案;2.分管平安生产负责人是否参加公司每月平安生产培训教育会议;3.是否分单元、划区域开展培训教育;4.是否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培训教育;5.是否建立培训教育档案;

  6.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岗前三级教育;7.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教育培训、是否持证上岗;8.各车间每月平安生产专题会议记录和车间级培训教育台账;□合格□不合格平安生产费用投入1.平安生产费用的列支是否购置平安设施设备;2.是否专门用于改善平安生产条件;3.是否用于平安生产培训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购置;4.是否购置员工工伤保险。□合格□不合格平安生产责任制1.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的平安生产责任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2.是否建立相应监督考核机制,保证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3.重点环节、重要设施设备是否说明责任人或悬挂责任牌;4.是否层层签订平安生产责任书。□合格

篇四: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目录1、从业人员检查表2、车辆及设备安全生产检查清单3、安全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整治表4、季节性安全检查表5、节假日安全检查表6、专项安全检查表7、一般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记录表)

  XXXXXXX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1新聘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从业资格和驾驶经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不符合

  2新聘驾驶员是否开展上岗前培训和考核

  3已聘驾驶员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是否进行相关审验和进行继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4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安全管理人员是否

  持证(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上岗,其证件是否失效

  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再

  培训

  6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7从业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是否按本单位规章制度及时处理

  9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0是否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行为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人:

  检查时间:

  落实情况

  整改记录

  年月日复查

  XXXXXXX有限公司车辆及设备安全生产检查清单

  序号

  检查内容

  1车辆技术等级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符合不符合

  2营运车辆是否持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机动行驶证》等相关证明

  3

  抽查营运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等安全设备,是否配足有效的灭火器

  4营运车辆是否按技术规范和行业规章进行定期维护与检测

  6营运车辆安全带、GPS车载终端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7营运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营运公里数

  8营运车辆是否按规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

  9

  营运车辆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报废规定;是否加强对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及时处理临近报废车辆的安全隐患

  10

  应急救援所需的应急物资、应急装备是否配齐配足,对应急器材、应急装备、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时间:落实情况

  整改记录

  年月日复查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人:

  X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整治表

  序号

  排查内容

  检查方式

  1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了安全领导机构、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车管管理专职机构。

  查文件

  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规定配足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人员发生变化是否及时查文件2

  调整。

  3所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查台帐和上岗证

  4依据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要求,是否对安全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查修改后的制度

  5部门和个人“一岗双责”安全职责是否明确,以及落实情况。

  查职责和相关资料

  是否按财政部、安监总局[2012]16号文件要求足额提取了安全经费,以及预、决算和开支情查财务明细账6

  况,有明细帐。

  7是否制定了教育培训、隐患排查、车辆二级维护年度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查有关年度计划及实施情况记录

  对所发生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从事故中吸取了什么查事故发生后的相关资料8

  样的教训。

  9是否针对全国范围内的重特大典型事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教育。

  查相关教育培训资料

  10车辆二级维护情况、档案内容是否要求、齐全。

  查二级维护计划和二级维护台帐

  11是否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

  查驾驶员档案、培训考核记录等

  12是否按相关规定每月组织驾驶员教育培训。

  查培训记录

  13是否对公安抄告的违法违规记录的驾驶员进行了排查处理。

  查处理记录

  14定位监控是否规范使用,安全部门、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和监控部门之间是否实现工作相互协调。查管理制度,相关处理记录

  15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行为是否进行了及时处理。

  查违章处理记录

  16监控平台人员对不在线营运车辆的原因是否清楚,若不清楚其原因是如何处理的。

  现场抽查和查看工作记录

  17极端天气是否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达、提醒

  查记录

  18应急预案制定是否符合要求,每年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查制度及演练记录

  排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结果

  存在隐患

  治理措施

  治理结果

  参加排查负责

  人

  复查情况

  复查人员:

  参加排查人员

  年月日

  注:遇节假日、春运、汛期、冬季期间或上级部门有专门的检查要求时,根据不同时期特点、风险和要求由安全科制定相关内容对表开展专项

  检查。

  XXXXXXX有限公司季节性安全检查表

  检查季节类别:1、夏季防洪防汛();2、冬季防雨雾、冰雪();

  3、其他季节()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及相关检查要求

  是否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

  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1方案。

  2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宣应进行季节性专题知识、驾驶技

  3传、教育、培训。

  能、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

  制定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及

  是否制定值班制度,明确

  4值班人员及其职责。

  其职责,加强检查,发生紧急情

  况及时上报。

  定期对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电源是否对房屋建筑、设备设线路等进行检查,做好查漏补缺5施、电源线路等进行检查。工作,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的准

  备。

  开展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应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特点,对

  特点的隐患排查,是否对运行车台的车辆技术状况、安全

  6运行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全。

  检查结果

  备注

  其他季节性安

  7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被检单位责任人(签字):

  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填表说明:检查结果填写“符合”、“不符合”,对“不符合”的同时填写需整改的隐患问题,同时另行向被

  检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XXXXXXX有限公司节假日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

  被检查单位

  序检查内容

  号

  检查标准及相关检查要求

  是否建立节假日工作领导机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

  1构,落实工作职责。

  作职责。

  是否制定节假日安全工作方制定符合节假日特点的安全

  2案和相关预案。

  工作方案和相关预案。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应进行节假日前安全知识、应

  3育培训。

  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篇五: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精品文档】

  1

  客运隐患排查整治表

  2

  为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3文件精神,强化公司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确

  4保客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公司客运实际,现制定隐患排查整改

  5如下:

  客运隐患大排查明细表

  序号

  1

  2

  3

  科

  4

  室

  5

  内

  6

  7部

  8

  9

  10

  11

  12

  13

  14

  排查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科室职责及分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签订

  安全生产达标情况安全生产奖惩情况客运包车管理措施客运车辆日常检查客运安全生产例会客运日常安全值班日常监控登记管理

  应急预案及救援消防安全及措施安全告知及提醒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学习与交流

  是否正常

  【精品文档】

  15

  隐患整改及回复

  随车证件(行车证、营运证、许16可证明、线路牌、二保本、环保

  凭证、安全告知)

  17

  车辆等级检测及二级维护

  18

  一车一档车辆档案

  19客

  所有车辆保险情况

  20

  车辆入户、更新、注销情况

  运

  21

  车辆审验及延期情况

  车

  22

  车辆改装情况

  辆

  23

  车辆配备消防器材情况

  24

  车辆日常安全隐患检查情况

  25

  车辆月底隐患大检查情况

  26

  车辆违章处理情况

  27

  车辆包车登记情况

  28

  车辆包车检查情况

  29

  从

  30

  从业人员备案情况从业人员一人一档情况

  业

  31

  32人

  33

  员

  34

  驾驶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岗前培训情况驾驶员年度培训情况安全生产例会情况

  35

  聘用及解聘情况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学习与交流

  【精品文档】

  36

  公安扣分及违法处理情况

  37

  安全生产承诺情况

  38

  公司奖励处罚情况

  其

  其他:

  他39

  隐

  患

  整

  整改项

  改40整改时间

  情

  整改资金况

  责任人

  (万元)

  6

  按照公司要求,对上述隐患排查住问题的,立即组织科室人员

  7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效及应急措施,对隐患

  8重大无法整改到位的报公司安委会,确保公司客运安全发展。

  9

  10

  客运科长:

  11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学习与交流

  客运科

  【精品文档】

  12

  2016年12月1日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学习与交流

篇六: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检查项目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检查表

  检查内容

  现在状况

  1.人员配备:10辆以上(含)客车的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20辆车配备专职安全

  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安全会议:安全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生产

  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召开安全分析通报

  基础会。

  保障

  3.安全投入:按不低于营业收入的0.5%的比例提取、设立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不低于营业收入的0.5%的比例提取、设

  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

  1.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生产

  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责任人检查人

  实用文档

  管理

  2.建立与规范内容相对应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1.聘用程序:建立驾驶人聘用制度。严格录用条件,统

  一录用程序,对驾驶人进行面试,审核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安

  和从业资格条件,明确新录用驾驶人的试用期。驾驶人的录

  用经过企业安管部门的审核,并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

  全

  2.禁聘条件: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

  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

  生驾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

  驶违法记录的驾驶人,企业不得聘用。

  人产

  3.岗前培训:按照规范的岗前培训内容对驾驶人进行岗

  管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

  理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管

  4.教育培训:按照规范的内容对驾驶人进行日常教育培

  训,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月查询一次驾实用文档

  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并进行教育和处理。理

  5.定期考核:按照《规范》考核内容对驾驶人进行考核,

  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

  制

  6.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包括客运驾驶人基本信息、

  客运驾驶人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

  度

  7.调离和辞退: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

  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客运驾驶人要及时调离或辞退。

  8.安全告诫: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

  告知,督促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

  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

  9.防疲劳驾驶:关心客运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

  客运驾驶人进行体检,为客运驾驶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

  10.教育培训效果考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资料

  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或培

  实用文档

  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1、企业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2、企业不得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车

  3、企业应当设立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辆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

  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4、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理

  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逐步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

  实用文档

  理系统,完善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6、企业应建立车辆维护制度,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

  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

  7、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8、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

  9、企业应当在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

  实用文档

  10、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11、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改型与报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客运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

  12、企业应对客车牌证统一管理,建立派车单制度。车辆发班前,企业应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企业签发派车单,由客运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企业及时收回派车单和运营单证。

  13、派车单内容:由企业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

  实用文档

  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

  辆故障、事故等。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

  14、企业应自备或租用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

  一管理。

  1.接入程序:企业为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卧铺客车应具有视频功能),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动

  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态

  2.主体责任:企业应当建立相关制度和动态监控工作台

  账,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工作,

  监履行监控主体责任。

  3.数据处理:企业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控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

  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监控数据应当至少

  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4、监控程序: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相应限速标准。

篇七: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车号营运证号隐患排查结果驾驶员基本情况gps应用状况隐患整改情况驾驶员签字从业资格证号日常安全培训是否做到每月一次是否组织了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上岗资gps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在线是否存在恶意屏蔽现象gps是否长期不在企业落实专人值班情况企业负责人

  公交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表

  时间:2011年月日时排查单位:

  驾驶员基本情况车号营运证号隐患排查结果从业资格证号日常安全培训是否做到每月一次是否组织了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上岗资格证GPS应用状况GPS设备是是否存在否完好、是恶意屏蔽否在线现象GPS是否长期不在线企业落实专人值班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驾驶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

  车辆技术检查人员:

  GPS技术人员:

  检查人员:

  (注:隐患排查内容)1、安全例检:灯光、传动、制动、转向、轮胎、悬挂、玻璃、随车安全附属设施、消防等器材;2、车辆油电路:电路、油路、燃气装置是否畅通、维护;3、燃气动力装置:配置天然气双燃料客车输气线路、阀门接口是否牢固、是否漏气;4、燃气动力罐体:天然气罐体是否有年度检查合格证;5、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配置是否齐全有效;6、车门:车门应急开启功能是否正常,手动开门装置是否状态良好;7、车内安全设施:车内是否配有天窗、安全锤等应急设施;8、发动机:发动机是否有油污垢、发动机输出的相关接口是否有漏油、漏气隐患;9、高低压电路:高低压电路是否按照要求使用阻燃材料;10、仪盘设施:车内仪表盘启动引擎是否各项数据显示正常

篇八: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要点

  督查内容

  1

  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2

  程,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

  一、安全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

  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情况

  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

  技术人员。

  4

  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

  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分解落实,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7

  有无检查督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8

  企业主要责任人是否在岗在位。

  9

  二、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达标并运行。

  10

  履职

  对发生的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吸取

  事故教训。

  11

  危化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评价和申领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

  12

  是否编制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是否针对上级部署的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全面排查本企

  业各类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认真梳理,逐

  13三、安全项细化分解任务,每一处风险隐患问题都要列表附图,

  生产集中编码建库,建立台帐。

  14

  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企业是否存在抢进度、赶工期忽视安全生产情况。

  15

  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是否健全。

  16三、安全巡查考核、监管执法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是否彻底整改

  生产集中

  17

  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针对近期发生的典型事故暴露的问题,开展相应警示教育和事故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资金是否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18

  四、安全

  生产费用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登记台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

  作计划,并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五、安全

  19生产教育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培训

  (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

  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

  训,经考试合格。

  督查情况

  序号

  要点

  督查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是否经过厂、车间、

  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新上岗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强

  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

  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

  业。

  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

  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六、隐患企业是否积极整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

  20

  排查治理

  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落实“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除尘系统等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督查情况

篇九: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序排查事

  备

  排查内容

  号项

  注

  设置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1

  机构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

  建立、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落实道

  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未建立、落实道路交

  通安全考核制度;未建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2交通安

  患排查整改制度;未建立、落实驾驶人交通安全全主体

  教育培训制度;未建立、落实动态监控平台管理责任

  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人员工作职责不明确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未按3

  规定数量配备交通安全员,工作职责不明确或未

  按规定履行职责。

  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档案台账:未按规定建立道

  交通安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未按规定建立道

  4全主体路交通安全工作例会记录台账;未按规定建立交

  责任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档案;未按规定建立

  车辆动态监控信息记录档案。

  驾驶人未按规定聘用和辞退驾驶人的;所属驾驶人不具5

  交通安备从业资格、资质的;所属驾驶人有未按期参加

  序排查事

  备

  排查内容

  号项

  注

  全管理审验的;未按规定向公安交管部门备案驾驶人信

  息的。

  所属车辆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所属车辆

  未按期进行报废的;所属车辆安全设施不齐全车辆交

  的;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未按规定安装紧急切6通安全

  断装置,或已安装但不能正常使用的;所属车辆管理

  单车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的;所属车

  辆未按期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未按规定建立动态监控平台;所属车辆未按规定

  安装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或已安装

  车辆动

  但不能正常使用;未按规定配备动态监控人员,

  态监控

  7

  明确工作职责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所属车辆发

  平台管

  生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5

  理

  时违规运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行的交

  通违法行为,未及时提示告知的。

  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交通安

  形式走过场;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存8全教育

  在冒名顶替、代签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未落实公培训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教育培训任务;

  序排查事

  备

  排查内容

  号项

  注

  未每月分析所属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事故

  交通安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的;未每月对所属车辆发

  全事故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剖析,采取整改措施的;9

  隐患整季度有交通违法的车辆数达到车辆总数30%以

  改上的;季度百车交通违法数达到20-39起,或所

  属车辆月度单车违法达5次以上的。

  未设置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10

  交通安全员的,经告知不整改的;

  所属车辆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11

  重大事任的;

  故隐患所属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季度发生3起及12

  以上伤人事故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

  因所属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管理责13

  任人员半年内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半年内2次不如实将所属车辆及驾驶人情况向

  1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经告知不整改

  重大事的;

  故隐患所属车辆季度内3车次以上未按期参加安全技

  15

  术检验、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报废

  的;

  序排查事

  备

  排查内容

  号项

  注

  所属车辆驾驶人季度内3人次以上未按规定参16

  加驾驶证审验的;

  所属车辆驾驶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列入

  17

  驾驶人黑名单,经告知后仍驾驶本单位机动车

  的;

  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18

  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标准规定车辆的;

  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酒驾醉驾毒驾、严重超速超19

  载超员、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季度有交通违法的车辆数达到车辆总数60%以20

  上,或者百车交通违法数达到40起以上的;

  所属车辆季度有一次记6分以上严重交通违法

  21

  的车辆数达到车辆总数30%以上,或者所属车辆

  月度单车违法达10次以上的;

  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

  22

  品泄露、燃烧、爆炸事故,负有交通安全管理责

  任的;

  连续3次出现同一一般事故隐患或在整改期限

  23

  内有3项及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未达到整改要求

  的;

  序排查事

  备

  排查内容

  号项

  注

  24

  拒绝、阻碍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监管的。

篇十: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篇一: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左,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省运管局有关部署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XX]36号)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落实具体整治工作措施,对公司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针对具体情况细致布程,保证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安全形势的稳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有效开展“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公司成立以总经理髙玉礼为组长,副总经理于有勇、王其国、董玉山为副组长,刘加英、陈缉鹏、李施祥、陶有金、刘家燕、梁健、瞿安乐、李兴亮、于有兵为成员的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所属线路应立即成立线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扎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措施

  结合省运管局《关于认真做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公运安[20XX149号)要求和公司二季度安全会议部署,全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各级领导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提升。

  1、制左具体计划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驾驶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冇。特别是驾驶员教疗中重点要通报事故案例,采取播放安全教冇警示光碟等有效方式,讲解当前安全形势,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髙安全意识和在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操作技能,保证安全行驶,培训时积极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取得有关培训教育资料,邀请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授课,提高教育的质虽和效果。

  2、针对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认真梳理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各线路要切实加强本线路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加强GPS监控、轨迹回放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肃处理。要全力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各级执法部门和主管抄告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的落实处理并向抄告部门反馈信息,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加重处罚,进行停班学习或除爼。一泄要保证处罚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3、各线路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超长线客运不按规左配备驾驶员、不按规左线路运行和不按规定进行途中安检休息,车辆二级维护不在规宦地点进行和作业项目不合要求、不按规左发放二级维护合格证,GPS监控不严、违规处罚不到位,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进行全而的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全力迎接各级检査组的检査和指导。

  4、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公司将组成工作组对各线路进行专项检査和督査,检查结朿后对检査情况将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线路将予以严肃处理。各线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公司上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5、梳理整治各项安全隐患。检查各线路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应急预案。营运车辆检查:油路、电路、转向系、制动系安全性能,随车火火器、安全锤是否配苣齐全、有效:车门、车窗是否开启顺畅。行车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营运驾驶员是否按规定车速行驶,是否随意变更车道,是否按序进站停车、进站减速。场站安全检查:场站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外围安全检查:是否加强巡查力度、提醒乘客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客流高邮时段是否加强疏导,减少滞留乘客。安全培训教育检查:是否对驾驶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培训。

  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疗。注重宣传的协作、联动和社会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氛用、扩大影响而。设立曝光台和温馨提示栏,对营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在节假日、大型活动、恶劣天气等重要时段,要提前进行安全岀行提示性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各线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各线路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线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做到有布置、有检査、有落实,全覆盖,不上过场,务求实效,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整改责任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检査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突岀重点,注重实效。各部门、各线路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抓住道路客运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岀重点,注重方法,抓出成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逍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线路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和检査,推进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篇二: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査专项行动的通知》(渝交委安(20XX)10号)文件要求、《云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关于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阳运管发(20XX)57号)。结合我司实际,特制泄隐患排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一台营运车辆和每一位从业人员,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次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到每一台车、每一位驾驶员、每一条运营线路。

  二、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本次隐患排査专项行动工作,经研究决左成立云阳县万通客运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余绍伟

  副组长:黄永辉

  成员:陈泓、熊方彬、唐军、葛启权、余云华、彭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保部,由黄永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电话:55833666.手机:15310731555.内线:80888。具体负责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行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结朿。

  四、行动内容

  1、按照“一盯一、一对一”的工作方案,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对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査。

  2、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进一步整改、完善。

  3、按照''三级管理”的原则,公司要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且每人缴纳不少于2000元的安全保证金。

  4、公司所有的承包车辆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公车公营的车辆必须签订单车考核合同。

  5、公司客运部每月上网査询一次车辆违法信息,对查出的违法行为由安全科监督英到相关职能部门接受处罚。

  6、公司客运部每月上网查询一次驾驶员记分,对记分在6分以上的驾驶员实行重点监管。

  7、由安保部每月组织一次驾乘人员安全教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意识、紧急避险、应急逃生、应急救护等内容。

  8、公司客运部要对车辆的保险、二级维护、年审、等级评沱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9、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的日检、月检工作的管理。

  10、加强道路隐患排查,公司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线路进行一次彻底道路隐患排査,对排査岀的道路隐患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告知该线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11、强化路而管控,公司安保部要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严查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所査获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12、加强GPS行车记录仪的营运监管,公司GPS营运专职管理员要“全天候、全过程”对车辆的营运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有超载、超速、窜线经营行为,及时通过车载电话告知当班驾驶员,并进行相应处罚。

  五、工作要求

  1、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本工作方案开展好我司的隐患排査专项行动工作。

  2、对因工作不力或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上报相关部门。

  篇三: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立即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临交明电【20XX]19号)部署要求,市运管处决泄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二次集中行动,及时发现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本质安全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龙。

  二、重点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业监管部门

  1、重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市与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兑现情况。落实《山东省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经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交通工具等安全生产装备配备及管理使用情况。

  三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年审、年检、培训、考试、发证和质量信誉考核情况。①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严格道路客运企业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得进入客运市场:对经常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采取严格的整顿治理措施。②驾驶员市场准入。严格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等环盯,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对辖区内营运客车驾驶员资质取得是否合法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按照有关规左及时取消非经合法手段取得资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③严格客运班线管理。严格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线路控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坚决不得配准客运班线:对现有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淸查,对不符合规泄审批的,坚决予以纠正。④加强对农村客运班线,尤其是乡镇到临沂客运班线的管理。对农村客车的车辆技术状况、发车时间、三品检查等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⑤对旅游包车、非公营车辆等重点营运车辆的管理情况。落实包车管理规定并“一次一办理”包车手续情况:研究非公车公营车辆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垃情况。

  四是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情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不按规左进站经营和私拉乱跑,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五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六是道路客运责任事故查处情况。认貞•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按期结案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省厅印发的《山东省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办法》査处事故情况。

  (二)逍路客运企业

  1、重点: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旅游客运特别是非公营车辆。

  2、内容:

  一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与内部各单位、班组、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装备配备及使用、奖惩兑现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取得合法证照情况。

  二是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岀站”和“三封闭”等管理规左落实情况;规范危险品查封,100$“三品”检查落实情况:车辆安全例行检査、出站检查落实情况;“四证一卡”和《即时驾驶证明》监督使用情况,对进站车辆的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进站手续的车辆进站和该进站车辆长期不进站经营情况,进站车辆的发车排班是否合理。

  三是驾驶员聘用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驾驶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持证上岗,并按规左进行岗前培训和再教冇情况;对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行为的处理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对长途客运驾驶员的重点监管和按规定在途中休息、双班驾驶员及夜间禁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责任事故(一次死亡一人以上),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情况:安全检验和例行保养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泄保险情况:安装GPS及对英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车辆应急开关、消防、救生设备配备和保养情况;车辆年审情况。

  三、几点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和笛理问题,把活动开展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自实际,制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细化工作责任,迅速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各级运管机构要落实好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道路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进行一次全而梳理排査,扎扎实实查问题、找一环,认真整改落实,提高活动效果,增强安全生产能力。5月中下旬,市运管处将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査。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运管机构要认真填写《道路客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每旬结束前一天向市运管处安全科报送一次,时间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篇四:客运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新一轮的安全隐患排査工作,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进出旅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出行环境,按照上级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本站实际,现就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左期组织车站管理人员总结阶段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岀整改的措施办法。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批示,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反思,从中查找自已的不足,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而加强对进站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适时和营运车辆产权人协调。按排时间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二、加强车辆出站的安全管理,严把“三关”,杜绝病车上路。对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资质不符的车辆、驾驶员不允许出站。严禁超员超载车辆岀站,严格查睹“三危品”,严禁携带“三危品”乘车出站,对可疑行李开包检查,对携带“三危品”者,实行请

  出车站、没收“三危品”、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加强进站车辆的安全排査工作,对无效、过期证件进行严格排查,

  一经发现马上进行强制更换,对不能更换的不准载客岀站,对情肖严重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査处。

  四、加强开展每日发班前的例检工作,由有资质的人员负责该具体工作,领导经常监督、督促检査,坚持车车上台,项项检査,做到排除安全隐患,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要求修复营业,杜绝签章出车,杜绝病车上路。适时对经常不进站例检的车辆进行抽查,并进行必要的处置C

  五、和营运车辆的产权人进行协调,督促车辆产权人和车辆维修企业签订汽车维修合同,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并督促客运车辆全程按时开放GPSo

  六、若遇下雪路滑等恶劣天气时,积极配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封路工作,并关闭车站大门,禁I匕营运车辆冒险通过封路路段。在未封存路时,要检査车辆是否随车配备好防滑工具。平时是否配备好消防安全设备。

篇十一: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P>  填报单位:

  广东省道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

  客运企业数量(家)

  辖区内客车数量(辆)

  项目

  按要求开展客车安全隐患排查的企数

  量(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客车数量(辆)

  客车配备的驾驶员总数(人)

  发出整改意见书的数量(份)

  排查内容

  经排查有安全隐患的客车数量(辆)

  提出限期整改项目的数量(项)

  1客车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驾驶员;驾驶员是否具有相应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有3年以上客车驾驶安全行车经历。2客车所配的司乘务人员是否由公司统一考核录用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考核录用记录及档案是否齐全。3客车所配的司乘人员是否定期参加公司的安全会议和学习,签到及会议、学习记录是否齐全。4客车所配的司乘人员工资和福利是否由公司统一发放。5客车所配司乘人员的作息公司是否有监管。若司乘人员是异地的,其住宿、作息是否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6客车是否建立了有关驾驶员的行车记录,记录齐全。驾驶员有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等现象。7客车驾驶员是否执行中途休息管理制度,当班司机中途休息以及交接班是否有记录。8客车的线路牌、营运证照是否齐全有效。9客车是否建立了行车日志,并记录齐全。车辆能否按核定线路和站场经营。

  安全隐患数量明细统计

  10客车是否达二级或以上车辆技术等级。11客车是否由公司统一进行日常维护和一级、二级维护,维护和维修记录是否齐全。12客车是否配备三角木、消防锤、灭火装置等有效的安全设备。公司是否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13客车收车后是否停放在企业生产基地或公司规定的场地,是否有车辆停放记录。14客车是否由公司统一购买保险。

  备注

  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统计、填写,并于8月15日前上报;2、安全隐患数量按项目进行统计;3、

  某客车某一项目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的,则按该车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处理;4、需作有关备注的,请在备注栏填写,备注较多的,可另

  附纸张说明。

篇十二: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P>  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范文四篇

  【篇1】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试行)

  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七)各区、县(市)

  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隐患排查(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lt;BR>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四、隐患治理(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1、治理期限和目标;2、治理措施;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4、应急救援预案。(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主要内容:1、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2、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3、治理要求和治理期限;4、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治理督办单位和责任人。(十九)生产经营单位一般隐患治理时间须立整立改,原则上不超过7天;较大隐患治理时间根据专项治理小组意见来确定;重大隐患治理时间根据专家组意见来确定。五、隐患报告(二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每月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开

  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同时报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上报内容应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二十一)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汇总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上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汇总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上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公布。

  六、隐患销号(二十二)重大隐患的治理实行分级挂牌、分级督办、分级验收、分级销号的办法。挂牌督办单位依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对挂牌督办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二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在完成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后,应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申请验收报告应附整治方案、评估意见、初验意见等。(二十四)挂牌督办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日内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或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后应以书面形式告知验收结果,对验收不合格的,应再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组织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方予以销号。(二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和途径,方便群众举报,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重大隐患可逐级举报,也可越级举报。

  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应严格保密。(二十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实行分级公示。较大隐患应在生产经营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在挂牌督办单位范围内予以及时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七、工作纪律(二十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二十八)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二十九)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三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附则(三十一)本制度所涉管理内容如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十二)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非行业管理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参照本制度执行。(三十三)本制度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运管处、区市县运管所要按《广安市运管系统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第三条市运管处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下发《广安市运

  管系统源头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列表(含隐患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时限)下发责任运管所,由运管所责成隐患单位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当地运管所、市运管处,同时抄送当地交通局。并由责任运管所按照市运管处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督促隐患单位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并将验收结果报市运管处和当地交通局。各区市县运管所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也要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列表(含隐患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时限)下发隐患企业,同时抄送市运管处和当地交通局,安排责任人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同时记录在案。

  第四条隐患整治项目完成后,负责督促整治的运管所要及时进行初步验收,向市运管处提交验收申请,由市运管处组织人员负责进行评价验收。凡整治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隐患单位,将限期重新进行整改,并在重新整改期限内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第五条本制度由广安市运管处负责修订和解释,从二○○七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篇2】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表(一)(安全管理)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

  (1)项目部制定各工种或各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操作规程在作业部位进行悬挂。2

  安全检查(1)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2)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3)对检查出的隐患制定措施,定人定时进行有效整改,并记录。3安全教育(1)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按现场人员名册填写;(2)经常性安全教育情况;(3)各工种及变换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教育情况。4班组活动分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5持证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与之对应的上岗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无过期情况。其它操作工由企业培训发证上岗并建立档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表(二)(文明施工)

  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现场围档(2)围挡材料选用坚固、稳定、美观;(3)围挡必须连续设置。围挡边不得堆放重压物。2施工地场(2)有排水措施,现场无明显积水;(3)工程施工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4)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处;3材料堆放(1)有材料堆放平面布置图,并按图堆放;(2)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建筑垃圾及时清理;(3)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符合规定。4现场住宿(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严格分开;

  (2)在建工程未兼做宿舍;(3)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室内限定人数;(4)有宿舍管理制度和卫生值日制度并上墙;(5)室内高度低于2.4m时,采用36V安全电压;(6)室内用电无私拉乱接现象。5生活设施(1)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并有水冲设施及专人管理;(2)食堂使用洁净燃料符合卫生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员有健康证,并穿戴工作服上岗;(3)生熟食分开存放,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表(三)(落地及悬挑脚手架)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2立杆基础(1)立杆基础平整、坚实,强度符合计算要求;(2)立杆设置底座;

  (3)按规定设置扫地杆;(4)有排水措施。3悬挑梁设置(1)悬挑梁与建筑物固定可靠,符合计算要求;(2)悬挑梁上斜拉钢丝绳与建筑物及悬挑梁固定可靠;(3)悬挑梁规格、尺寸符合方案要求。4连墙件(1)高度大于24m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2)连墙件布置数量符合规范要求;(3)连墙件拉结坚固。5杆件间距(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的间距符合规范要求;(2)建筑物单元门及其他门洞口位置采取加固措施。6剪刀撑(1)剪刀撑与地面夹角在45°-60°跨越立杆5-7根;

  (2)斜杆接长,搭接长度大于1米,设置3个旋转扣件;(3)剪刀撑设置落地到顶。7脚手板(1)作业层上按脚手架的宽度满铺脚手板;(2)脚手板的一端探头长度不超过150mm,并且板两端应与支撑杆固定牢固;(3)装修脚手架作业层上纵向脚手板的铺设不得少于2块;(4)当长度小于2m的脚手板铺设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必须将脚手板两端用镀锌钢丝与支承杆可靠捆牢;(5)竹笆板无腐朽。8防护栏杆(1)施工层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并设18cm高的挡脚板;(2)脚手架外侧设密目式安全网;9小横杆小横杆设置数量、位置符合要求。10杆件搭接

  (1)钢管脚手架立杆和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的方法;(2)立杆接长应交错排列,不得在同一平面内。11架体内封闭脚手架与建筑物空隙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2脚手架材质有能证明脚手架材质合格的材料。13通道(1)脚手架上设有通道;(2)通道的宽度和坡度符合要求;(3)通道上设防滑条;(4)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15交底与验收(1)脚手架搭设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搭设过程和完毕进行分段验收和验收;(3)扣件拧紧力矩不小于40N.m

  (4)有交底和验收记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表(四)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2外电防护建筑物与外电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采取外电防护措施。要求封闭严密,防护脚手架搭设规范。3总配电箱(房)(1)有专用变压器的现场采用TN-S系统配电;(2)无专用变压器的现场采用TN-C-S系统配电;(3)总配电箱(房)有总漏电保护装置;(4)总配电箱(房)的动力和照明分设线路引出。4保护接零有专用保护零线;现场设置重复接地。5

  分配电箱(1)分配电箱位置设置合理;(2)无一闸多用现象;(3)有多路配电标记;(4)有门锁和防雨措施。6开关箱(1)漏电保护器选型恰当,并动作灵敏;(2)开关箱设置位置合理;(3)有门锁和防雨措施。7现场照明(1)照明专用回路有漏电保护器;(2)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3)室内线路及灯具高度低于2.4m时使用安全电压供电;(4)潮湿场所使用36V以下电压供电;(5)照明线路与动力线路分设。8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符合要求;(2)埋地线路引出部位符合要求,有接地做法的验收记录;(3)电缆线无破损、老化现象。9用电档案(1)有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2)有接地电阻测试记录;(3)有电工巡视检查维修记录;(4)有施工用电专项检查记录;(5)有施工用电验收记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表(五)(塔式起重机)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安装方案(1)有塔机安装专项施工方案;(2)并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2

  安装技术交底在安装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相关记录。3安装验收记录履行安装验收程序,并有相关记录。4机械检测经过机械检测合格,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书和检测合格报告。5使用登记办理起重机械登记手续,并取得登记证书。6持证上岗塔机操作人员和指挥持证上岗,有相应特种证且未过期。7电气安全(1)塔机与架空线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2)塔机电箱及配电装置符合要求。8附墙装置

  (1)附墙装置安装高度不超过说明书要求范围;(2)有垂直度测试记录。

  9多塔作业

  多塔作业有防碰撞措施。

  10基础

  塔机基础无积水。

  1.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2.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3.吊钩无保险装置。4.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5.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6.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7.附墙装置不符合说明书规定。8.无夹轨钳或有夹轨钳不用。9.无安装及拆卸施工方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坠落事故。10.司机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11.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12.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13.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卷线器失灵,高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14.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15.道轨无接地、接零,或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表(六)(基坑支护)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要求

  施工方案(1)有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2)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3)坑深度超过5米,进行专家论证。2临边防护基坑深度超过2米,有防护措施3排水措施基坑有有效的排水措施。4上下通道人员上下搭设有专用通道。5土方开挖(1)土方开挖机械进场有验收合格手续;(2)挖掘机械与作业人员保持安全距离;(3)挖掘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6坑边荷载

  (1)积土、料具堆放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2)施工机械和载重车辆与基坑满足安全距离要求。7作业环境(1)基坑内作业人员有安全可靠立足点;(2)垂直交叉作业有安全防护措施;(3)有安全足够的照明设施。(模板工程)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施工方案(1)有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3)高大和特殊模板工程,进行专家论证。2立柱稳定(1)支模材料有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和现场验收手续;(2)立柱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3)立柱底部垫板符合要求;(4)按要求设置剪刀撑和水平支撑。3施工荷载(1)模板上堆料均匀;(2)施工荷载不超过设计要求。4模板验收(1)搭设和拆除摸板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搭设完毕进行验收,并有书面验收记录;(3)模板拆除前履行拆摸的审批手续。5支拆模板(1)2米以上高处作业支、拆模板有相应防护措施;(2)拆除模板时设置警戒区域和监护人;(3)无悬空模板。6模板存放(1)模板存放高度民及与墙面距离满足要求;

  (2)大模板有防倾倒的措施。8

  作业环境(1)作业面及孔洞有临边防护措施;(2)垂直交叉作业有防护隔离措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表(七)(施工机具)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圆盘锯(1)有安装验收合格手续;(2)有安全防护装置;(3)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器。2平刨(1)有验收合格手续;(2)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3)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

  3钢筋机械(1)有验收合格手续;(2)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3)传动部位有防护装置。

  4电焊机(1)有验收合格手续;(2)焊把线绝缘良好;(3)一、二次侧有防护措施;(4)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器及防护罩。

  5手持电动工具(1)电源线无接长现象;(2)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有接零保护;(3)转动部件防护装置齐全。

  6搅拌机(1)搅拌机固定可靠;

  (2)有安装验收手续;(3)钢丝绳满足要求;(4)保险挂钩完好;(5)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6)转动部件和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7气瓶(1)气瓶使用符合安全距离要求;(2)气瓶存放符合要求;(3)有防震圈、防护帽。8潜水泵(1)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器;(2)电缆线无破损、老化现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表(八)(三宝、四口)序号排查内容排查要求

  安全帽(1)安全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要求;(2)现场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2安全网(1)安全网的规格、材质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2)在建工程项目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3安全带(1)安全带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2)高处作业人员配戴安全带作业。4楼梯口、电梯井口(1)防护措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2)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设置一道水平防护;(3)电梯井口设置安全防护门。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对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应采取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形成定型化、工具化;(3)防护措施严密、坚固、稳定,并标有警示标志。6通道口防护(1)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2)用竹笆作防护棚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7阳台、楼板、屋面等防护阳台、楼板、屋面无防护设施或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杆高度为1.0~1.2m,下杆高度民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应设栏杆柱。【篇3】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企业隐患排查清单企业隐患排查清单一级类型二级类型三级类型四级类型

  五级类型标准类型描述参考依据排查部门排查周期(天)基础管理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安全生产法》第19条总经办180基础管理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17条总经办180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部180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部180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人事行政部180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

  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人事行政部180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九条人事行政部180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八条

  人事行政部180基础管理消防安全消防设施与器材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6条生产部180基础管理用电安全(临时)配电箱、柜《配电柜、成套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施工工艺标准》工程部180基础管理用电安全(临时)配电箱、柜

  配电箱内插座回路应安装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杜绝配电箱、柜被遮挡。

  《配电柜、成套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工程部180基础管理用电安全(临时)配电箱、柜应采用双层绝缘的护套绝缘导线。严禁使用双绞线。《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工程部180基础管理用电安全(临时)配电箱、柜导线敷设应距地米以下应穿管保护。《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工程部

  180基础管理用电安全(临时)配电箱、柜插头与插座(含移动的插座)保护接地极应有保护接地。《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工程部180基础管理用电安全(临时)配电箱、柜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保护。《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工程部180基础管理用电安全(临时)配电箱、柜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工程部180现场管理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运行情况运行情况无完善的修理、改造记录及事故记录,与事实不相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程部15【篇4】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清单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职责分工(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

  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三、隐患排查(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lt;BR>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四、隐患治理(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

  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1、治理期限和目标;2、治理措施;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4、应急救援预案。(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主要内容:1、安全隐患的基本情况;2、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3、治理要求和治理期限;4、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治理督办单位和责任人。(十九)生产经营单位一般隐患治理时间须立整立改,原则上不超过7天;较大隐患治理时间根据专项治理小组意见来确定;重大隐患治理时间根据专家组意见来确定。五、隐患报告(二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每月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同时报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一旦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上报内容应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报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二十一)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汇总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上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市级交

  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汇总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上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及时公布。六、隐患销号(二十二)重大隐患的治理实行分级挂牌、分级督办、分级验收、分级销号的办法。挂牌督办单位依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对挂牌督办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二十三)生产经营单位在完成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后,应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向挂牌督办单位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申请验收报告应附整治方案、评估意见、初验意见等。(二十四)挂牌督办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日内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或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后应以书面形式告知验收结果,对验收不合格的,应再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组织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方予以销号。(二十五)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和途径,方便群众举报,接受广大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重大隐患可逐级举报,也可越级举报。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应严格保密。(二十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实行分级公示。较大隐患应在生产经营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在挂牌督办单位范围内予以及时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七、工作纪律(二十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二十八)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二十九)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三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

  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八、附则(三十一)本制度所涉管理内容如法律、法规和规章已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三十二)市交通主管部门所属非行业管理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参照本制度执行。(三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运管处、区市县运管所要按《广安市运管系统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对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第三条市运管处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下发《广安市运管系统源头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列表(含隐患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时限)下发责任运管所,由运管所责成隐患单位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当地运管所、市运管处,同时抄送当地交通局。并由责任运管所按照市运管处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督促隐患单位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并将验收结果报市运管处和当地交通局。各区市县运管所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也要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列表(含隐患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时限)下发隐患企业,同时抄送市运管处和当地交通局,安排责任人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同时记录在案。第四条隐患整治项目完成后,负责督促整治的运管所要及时进行初步验收,向市运管处提交验收申请,由市运管处组织人员负责进行评价验收。凡整治不符合整改要求的隐患单位,将限期重新进行

  整改,并在重新整改期限内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第五条本制度由广安市运管处负责修订和解释,从二○○七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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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P>  客运隐患排查整治表

  为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

  神,强化公司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确保客运安全生产

  形势稳定,结合公司客运实际,现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如下:

  客运隐患大排查明细表

  序号

  排查内容

  1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科室职责及分工

  4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签订

  5

  安全生产达标情况

  是否正常

  6科室内7

  部

  8

  9

  101112131415

  安全生产奖惩情况客运包车管理措施客运车辆日常检查客运安全生产例会客运日常安全值班

  日常监控登记管理应急预案及救援消防安全及措施安全告知及提醒隐患整改及回复

  随车证件(行车证、营运证、许

  16可证明、线路牌、二保本、环保

  凭证、安全告知)

  17车辆等级检测及二级维护

  18

  一车一档车辆档案

  19

  所有车辆保险情况

  20车辆入户、更新、注销情况

  客

  21

  运车辆2223

  车辆审验及延期情况车辆改装情况

  车辆配备消防器材情况

  24车辆日常安全隐患检查情况

  25车辆月底隐患大检查情况

  26

  车辆违章处理情况

  27

  车辆包车登记情况

  28

  车辆包车检查情况

  29

  从业人员备案情况

  30

  从业人员一人一档情况

  31驾驶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32

  从业

  33

  人贝

  34

  驾驶员岗前培训情况驾驶员年度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例会情况

  35

  聘用及解聘情况

  36公安扣分及违法处理情况

  37

  安全生产承诺情况

  38

  公司奖励处罚情况

  其

  其他:

  /、

  他

  39

  隐

  患

  整改项

  整改

  40

  情况

  整改时间

  整改资金

  责任人

  (万元)

  按照公司要求,对上述隐患排查住问题的,立即组织科室人员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效及应急措施,对隐患重大无法整改到位的报公司安委会,确保公司客运安全发展。

  客运科长:客运科

  2016年12月1日

篇十四: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清单

P>  客运行业平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客运((公交车、车站、出租车)行业事故隐患自查清单Ⅰ级隐患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准Ⅲ级隐患自查标准Ⅳ级隐患类型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

  根底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

  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

  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法》工商消防验收意见(车站)

  消防验收意见(车站)建立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法》公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

  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平安生产管理效劳。

  《平安生产法》客运行业(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平安生产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四)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平安生产法》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平安生产条例》平安生产教育平安生产教育建立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平安生《道路运输

  培训制度培训制度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条例》平安生产检查平安生产检查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平安检查。

  《道路运输制度制度条例》建立平安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一)明确平安生产奖励平安生产奖励平安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二)明确平

  安生产奖励《平安生产平安和惩罚制度和惩罚制度和惩罚的根本原那么;(三)明确明确平安生产奖励和惩条例》生产

  罚条款;(四)明确平安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一)平安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二)平安生《平安生产条例》

  生产平安事故生产平安事故产事故的概念;(三)平安生产事故的分类;(四)安报告和处理制报告和处理制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平安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

  度度求;(六)平安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平安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八)对平安生产事故进行经验

  教训总结。-51--52-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生产平安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平安责任人员。《道路运输条例》平安投入管理平安投入管理应当制定并落实平安投入制度《平安生产制度制度条例》车辆平安行驶制度车辆平安行驶制度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40条车辆平安检查制度车辆平安检查制度建立营运车辆平安检查制度。未经平安检查或者经平安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平安、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

  《道路运输条例》其他平安保障其他平安保障其他平安保障制度《平安生产

  制度制度条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承受的在岗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和新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承受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平安生产平安管理人员平安管理人员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条例》

  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平安

  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有从业人员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新聘任从业人员,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平安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平安生产条例》平安生产管理档案平安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平安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当对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平安生产条例》平安检查记录平安检查记录应当对平安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平安生产条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监视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平安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平安生产奖惩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平安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平安生产条例》

  平安生产会议记录档案平安生产会议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平安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平安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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