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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方案2篇

2022-09-23 16:25:04

节能减排方案2篇节能减排方案 建筑工程节能减排措施方案 1建筑施工节能减排总体规划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节能减排方案2篇,供大家参考。

节能减排方案2篇

篇一:节能减排方案

工程 节能减排措施 方案

 1建筑施工节能减排总体规划 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工程污染物排放量,力争实现污染物零排放,实现工程长期节能目标,确保工程施工持续高效开展。

 2建筑施工节能减排措施 2.1 工作内容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同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高能效设备,推行应用示范工程。

 本工程节能减排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⑴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地下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⑵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

 ⑶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

 ⑷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⑸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2.2 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控制 ①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②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③结构施工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 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采取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浇筑混凝土前清理灰尘和垃圾时尽量使用吸尘器,避免使用吹风器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

 ④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挡、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⑤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挡等措施。

 ⑵噪音与振动控制 ①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

 ②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③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⑶光污染控制 ①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②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⑷水污染控制 ①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

 ②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③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

 ⑸土壤保护

 ①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土壤流失的情况,采取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

 ②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③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④施工后应恢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一般指临时占地内)。与当地园林、环保部门或当地植物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在先前开发地区种植当地或其他合适的植物,以恢复剩余空地地貌或科学绿化,补救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

 ⑹建筑垃圾控制 ①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

 ②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 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 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 50%。

 ③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⑺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①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做好保护计划,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

 ②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

 ③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边的古树名木。

 2.3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⑴节材措施 ①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30%。

 ②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③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④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⑤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⑥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⑦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 500 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 70%以上。

 ⑵结构材料 ①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结构工程使用散装水泥。

 ②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

 ③推广钢筋专业化加工和配送。

 ④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批量下料。

 ⑤采取数字化技术,对大体积混凝土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

 ⑶周转材料 ①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

 ②优先选用制作、安装、拆除一体化的专业队伍进行模板工程施工。

 ③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如有条件,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

 ④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使用可重复利用的模板体系,模板支撑宜采用工具式支撑。

 ⑤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力争工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 70%。

 2.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⑴提高用水效率

 ①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

 ②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③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④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⑤施工现场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

 ⑥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

 ⑦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应分别计量用水量。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

 ⑵非传统水源利用 ①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在现场设立集水池,收集基坑降水、雨水养护。

 ②处于基坑降水阶段,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③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④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 30%。

 ⑶用水安全 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再利用水的使用过程中,应制定有效的水质检测与卫生保障措施,确保避免对人体健康、工程质量以及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5 节能与能源利用 ⑴节能措施 ①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②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

 ③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④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⑵机械设备与机具 ①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

 ②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

 ③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⑶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 ①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

 ②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③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

 ⑷施工用电及照明 ①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②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 20%。

 2.6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 ⑴临时用地指标

 ①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②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 90%。

 ⑵临时用地保护 ①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②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③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对于施工周期较长的现场,可按建筑永久绿化的要求,安排场地新建绿化。

 ⑶施工总平面布置 ①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②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③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地貌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多层轻钢活动板房、钢骨架水泥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标准的分隔设施。

 ④施工现场道路按照永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布置。施工现场内形成环形通路,减少道路占用土地。

 ⑤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努力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2.7 施工中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⑴施工方案应建立推广、限制、淘汰公布制度和管理办法。发展适合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技术,对落后的施工方案进行限制或淘汰,鼓励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施工技术的创新。

 ⑵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音的施工技术、现场环境参数检测技术、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粗直径钢筋连接技术、新型建筑防水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新型模板及脚手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等。

 ⑶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如三维建筑模型的工程量自动统计、数字化工地、基于电子商务的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与物流管理系统等。通过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精密规划、设计、精心建造和优化集成,实现与提高节能减排的各项指标。

篇二:节能减排方案

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 1 〕 26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 本部门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一、 "十一五"时期, 各地区、 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 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 9.1 % , 二氧化硫、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 1 4.29% 和 1 2.45% , 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 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 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 紧迫性和艰巨性。

 "十二五"时期, 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随着工业化、 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 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 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 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 "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任务十分艰巨。

 特别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 推进难度增大、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基础工作薄弱、 能力建设滞后、 监管不力等问题。

 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 不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难以实现, 还将严重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各地区、 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切实增强全局意识、 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 低碳发展理念, 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 下更大决心, 用更大气力, 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加快形成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 企业为主体、 市场有效驱动、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综合运用经济、 法律、 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加强节能减排统计、 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 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 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

 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 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 落实目标任务。

 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 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

 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 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 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四、 要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狠抓监督检查, 严格考核问责。

 发展改革委负责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 组织推动节能降耗工作; 环境保护部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 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密切协调配合。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 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分工和进度要求。

 各地区、 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 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责任, 狠抓贯彻落实, 坚决防止出现节能减排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 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国务院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一、 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 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 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 坚持强化责任、 健全法制、 完善政策、 加强监管相结合, 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坚持优化产业结构、 推动技术进步、 强化工程措施、 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 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 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 企业为主体、 市场有效驱动、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

 主要目标。

 到 201 5 年, 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 0.869 吨标准煤(按 2005 年价格计算)

 ,比 201 0 年的 1 .034 吨标准煤下降 1 6% , 比 2005 年的 1 .276 吨标准煤下降 32% ; “十二五”期间, 实现节约能源 6.7 亿吨标准煤。

 201 5 年, 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2347.6 万吨、 2086.4 万吨,比 201 0 年的 2551 .7 万吨、 2267.8 万吨分别下降 8% ; 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238.0 万吨、2046.2 万吨, 比 201 0 年的 264.4 万吨、 2273.6 万吨分别下降 1 0% 。

 二、 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三)

 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 产业结构、 节能潜力、 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 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 各行业。

 各地区要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明确下一级政府、 有关部门、 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

 (四)

 健全节能减排统计、 监测和考核体系。

 加强能源生产、 流通、 消费统计, 建立和完善建筑、 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分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 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 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修订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核查核算办法, 统一标准和分析方法, 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加强氨氮、 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 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 继续做好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 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作。

 (五)

 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把地区目标考核与行业目标评价相结合, 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 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

 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国务院报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国务院每年组织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 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六)

 抑制高耗能、 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控制高耗能、 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 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强化节能、 环保、 土地、 安全等指标约束, 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用地审查, 严格贷款审批。

 建立健全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责任制, 严肃查处越权审批、 分拆审批、 未批先建、 边批边建等行为,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严格控制高耗能、 高排放产品出口。

 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 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

 (七)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抓紧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

 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指导、 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安排资金, 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中央财政统筹支持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加大支持和奖励力度。

 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 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 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 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 审批和备案手续; 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 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虚假淘汰行为, 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 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 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 提高产业集中度。

 (九)

 调整能源结构。

 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基础上发展水电, 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 加快发展天然气, 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 太阳能、 生物质能、 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到 201 5 年,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1 1 .4% 。

 (十)

 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到 201 5 年, 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 47% 和 8% 左右。

 四、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一)

 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实施锅炉窑炉改造、 电机系统节能、 能量系统优化、 余热余压利用、 节约替代石油、 建筑节能、 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 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

 到 201 5 年, 工业锅炉、 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 201 0 年分别提高 5 个和 2 个百分点, 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 2-3 个百分点, 新增余热余压发电能力 2000 万千瓦,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 亿平方米以上,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 万平方米,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 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大幅度提高。

 “十二五”时期, 形成 3 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十二)

 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改造提升现有设施, 强化脱氮除磷, 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

 到 201 5 年, 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全国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 4200 万吨, 新建配套管网约 1 6 万公里,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85% ,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 280 万吨、 30 万吨。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 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 1 40 万吨、 1 0 万吨。

 实施脱硫脱硝工程, 推动燃煤电厂、 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 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 277 万吨; 推动燃煤电厂、 水泥等行业脱硝, 形成氮氧化物削减能力 358 万吨。

 (十三)

 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 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再制造产业化、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建设 1 00 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80 个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 50 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5 个再制造产业集聚区、1 00 个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

 (十四)

 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 金融机构贷款、 社会资金解决, 各级人民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 严格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 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五、 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十五)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 制定实施方案, 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地方政府, 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 跟踪监测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 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

 在工业、 建筑、 交通运输、 公共机构以及城乡 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 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 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

 在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

 (十六)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实现节能 2.5 亿吨标准煤。

 落实目标责任, 实行能源审计制度, 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 扩大能源管理师试点; 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 加快实施节能改造, 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进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公告考核结果。

 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 强制进行能源审计, 限期整改。

 中央企业要接受所在地区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 争当行业节能减排的排头兵。

 (十七)

 加强工业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电力、 煤炭、 钢铁、 有色金属、 石油石化、 化工、 建材、 造纸、 纺织、印染、 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 明确目标任务, 加强行业指导, 推动技术进步, 强化监督管理。

 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

 开展智能电网试点。

 推广煤炭清洁利用, 提高原煤入洗比例, 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

 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效提升计划。

 推动信息数据中心、 通信机房和基站节能改造。

 实行电力、 钢铁、 造纸、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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