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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9篇

2022-09-20 10:20:03

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9篇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一县三乡村党建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方案汇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和改善党建活动条件,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通过调研与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9篇

篇一: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三乡村党建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方案汇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和改善党建活动条件,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通过调研与集体研究,拟在榆林乡西吐村新建组织场所示范点。现就具体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西吐村位于大善县城西北 6 公里处,距新长南线约 1 公里,村内耕地 3200 亩,目前共有党员 41 名,现有农户 335户、村民 1600 人,村“两委”干部 6 人。

 2018 年村“两委”换届后,西吐村班子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支部书记耿三坤作为致富带头人,带领村两委干部,充分践行全心全意为群

 众服务的发展理念,大力提升村级基础设施,受到党员群众一致好评。同时,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为载体,不断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教育、模范意识教育,使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锤炼党性,提升素质,增强了参与村级工作、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通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使党支部真正成为了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建设原因 西吐村现有村室 80 平方米,面积狭小,房屋破旧,地理位置偏僻,不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45 号)要求,拟新建村级组织场所不低于 400 平方米。

 三、建设预算及资金来源

  投资预算共 45 万元,其中:上级补助经费 30 万元,分别是省管党费 10 万元,市管党费 10 万元,县管党费 10 万元;乡村自筹资金 15 万元进行配套。

 四、建设用地及场所情况 活动室计划建设位置在村中大路南,面积约 3000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村中规划地,已由土地部门查询、出证明,能用于村室场所建设。

 党组织活动场所规划建设情况:

 (一)

 场所 建设

 计划村级活动场所建为两层楼房,每层面积不低于 200平米。一楼为党员活动室、配套桌椅板凳可满足 80 人使用,远教室(电视、投影各一套,桌椅板凳若干套)、综合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各一套,办公桌椅 7 套)等,二楼为会议室(会议桌一套);图书报刊阅览室(农家书屋、电子阅览

 室):图书报刊阅览室活动面积不少于 20 平方米,室内桌椅能同时满足 15 人以上使用,各类实用图书不少于 1000 册,电子音像品不少于 100 种,报纸期刊不少于 5 种,电脑不少于 1 台;文娱综合活动室:文娱综合活动室面积不少于 60平方米,室内棋牌等文娱设施不少于 3 种。电视机及远程教育视听设备各 1 套。

 (二)配套设施建设

 一是院内树立旗杆、悬挂规范国旗。二是在醒目位置悬挂村党支部、村委会、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牌,房间门口悬挂各办公室标识标牌。三是建设党建文化广场,有红色宣传标识,营造党建浓厚氛围,满足广大党员群众的文化休闲娱乐需求。四是室内悬挂“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四议两公开”等党建相关制度。五是设置公示展示栏。在党建文化广场上的醒目位置设立村务、党务公开栏,宣传党

 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展示该村特色亮点工作。六是庭院不建围墙、大门,院内硬化、绿化,亮化(安装照明设施),达到场所开放要求。

 五、具体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明确责任,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接受乡党委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和指导,落实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管理使用。对于专项经费使用,接受乡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支书直接责任人责任,认真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专款专用。

 (三)坚持专款专用。对划拨的党费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决不能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确保划拨的党费使用安全、不出偏差。加强建设资金和

 工程进度的监管,确保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四)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挪用、挤占或截留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人责任、接受处理。

 中共榆林乡西吐村党支部

  2019 年 3 月 20 日

 关于划拨党费支持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和改善党建活动条件,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拟划拨专项党费用于支持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经前期乡镇申报,县委组织部实地查看,部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对魏邱乡傻逼村、大善镇段庄村、榆林乡西吐村、丰庄镇丰庄村等 4 个村党支部活动场所进行新建,现就具体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活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主要阵地,是党员学习交流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场所。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党组织活动经常化、制度

 化、规范化,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二、建设原则 重点解决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45 号)要求,对于村级党组织活动室狭小、破旧,不能满足党员干部开展组织生活,影响了党员学习交流和教育培训,严重制约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进行重新建造。

 三、项目建设村及预算来源 全县拟建设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 4 个,投资预算共需 180万元,其中:省管党费 40 万元、市管党费 40 万元、县管党费 40 万元;乡村配套资金 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魏邱乡傻逼村:共有 578 户 2830 人,耕地 4560余亩,党员 71 名,村“两委”干部 7 名。现村室破旧严重,

 墙皮脱落,经多次维修后已无法继续使用,拟规划新建 540平方米的新活动场所,预算费用 45 万元,分别由省管、市管、县管党费投资各 10 万元、乡村匹配 15 万元进行建设。

 (二)大善镇段庄村:共有 98 户,380 口人,耕地 560余亩,党员 11 名,村“两委”干部 5 名。该村目前村室位置稍远、面积偏小、不方便广大党员和群众开展活动。拟规划在村主要街道上,建设一个党建文化广场,面积大约 7 亩地、4000 多平方米,同时将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到广场北部,计划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预算费用 40 万元,分别由省管、市管、县管党费投资各 10 万元、乡村匹配 10 万元进行建设。

 (三)榆林乡西吐村:共有 335 户 1650 人,耕地面积3200 余亩,党员 42 名,村“两委”干部 6 人。现有村室 80平方米,面积狭小,房屋破旧,地理位置偏僻,不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拟新建村党组织活动场所 400 平方米,与村

 党建文化广场共建,其中场所建设预算费用 45 万元,分别由省管、市管、县管党费投资各 10 万元、乡村匹配 15 万元进行建设。

 (四)丰庄镇丰庄村:共有 1073 户 3713 人,耕地 2778亩,党员 92 名,村“两委”干部 7 人,年集体收入 12 万元。现党员活动室 40 多平方米,只能容纳不足 50 人,满足不了党组织生活以及村民代表开会需要。拟新建场所位于学前路丰庄学校南 300 米路西,建设面积 3000 平方米,将党组织活动场所与党建文化广场一同进行建设,其中活动场所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预算费用 50 万元,分别由省管、市管、县管党费投资各 10 万元、乡村匹配 20 万元进行建设。

 四、基本建设标准

  (一)必须达到“六有”标准:一有规范国旗。院内或房顶树立旗杆、悬挂规范国旗。二有标识标牌。在大门口或

 醒目位置悬挂村党支部、村委会、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牌,各类办公室标识清楚。三有活动场所和办公设备。有党员活动室,室内有满足党员活动使用的桌椅,有党员电远教办公设备。村部有小广场、小坪地,有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设施。四有规范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等公开上墙。五有台账资料。有统一规范的党小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两委”干部花名册、后备村干部花名册、党员花名册等档案资料。六有公示展示栏。在活动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村务、党务公开栏,宣传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展示特色亮点工作。

 (二)努力建设党建文化广场。要有红色宣传标识。通过建成大型的党徽、党旗、伟大领袖、革命先辈、优秀共产党员等雕像、建筑群,营造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的浓厚氛围。要在活动场所内或附近建设有固定、永久的党建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宣传墙。

 (三)完善活动场所功能。要按照“布局整齐、摆设规范”的要求,设立党支部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监委会办公室、图书室、综合办公室(用于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工作)、党员活动中心(远程教育学习室)、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

  (四)建设开放式活动场所。庭院不建围墙、大门,院内要硬化、绿化,达到无杂物、杂草、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门前应开阔平坦,路面平整,达到无柴草、垃圾及其它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明确责任,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相关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管理使用。对于专项经费使用,乡镇党委承担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抓党建副书记或分管副职是具体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乡镇党委要对经费使用认真把关,确保专款专用。

 (三)坚持专款专用。对划拨的党费要专人负责、专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决不能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确保划拨的党费使用安全、不出偏差。要加强建设资金和工程进度的监管,确保 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四)严格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加强对专项党费使用管理的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期间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县委组织部还将适时对划拨党

 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对挪用、挤占或截留的,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中共大善县委组织部

  2019 年 3 月 15 日

  大善县大善镇段庄村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

 建设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和改善村级党建活动条件,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通过专项党费用于支持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经前期支部申报,镇、县两级实地查看,决定对活动场所进行新建,现就具体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段庄村位于大善镇南部,南距大善县城 5 公里,紧邻大善县迎宾大道。全村共有 98 户,380 口人,耕地 560 余亩,党员 11 名,村“两委”干部 5 名,一类支部,村“两委”班子健全,没有信访问题。2017 年 4 月荣获省级生态文明村、省级文明村镇。

 二、建设原因

 由于段庄村目前的村室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办〔2017〕45 号)要求,该村村室狭小、破旧,不能满足党员干部开展组织生活,严重影响了党员学习交流和教育培训,制约了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发挥,该村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须重新建设。

 三、建设预算及资金来源 新建村级活动场所预计总投资 40 万元,其中:省管党费 10 万元、市管党费 10 万元、县管党费 10 万元;村配套资金 10 万元。

 四、建设用地及场所情况 新址位于该村的中心位置,总面积 6.67 亩,属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性质符合村室建设要求。

 新建村级活动场所设有党支部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监委会办公室、图书室、综合办公室、党员活动中心(远程

 教育学习室)、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党员工作活动场所。

 该村新建村室将严格按照“六有”标准规划设计:一有规范国旗。在新建村室前的党建文化广场的中心位置树立旗杆、悬挂规范国旗。二有标识标牌。在新建村室各房间门口悬挂有村党支部、村委会、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标牌,各类办公室标识清楚。三有活动场所和办公设备。新建村室设计有党员活动室,室内有满足党员活动使用的桌椅,有党员电远教办公设备。新建村室前面设计有党建文化广场及绿地,有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健身体育器材等设施。四有规范制度。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等公开张贴上墙。五有台账资料。将统一设计印刷规范的党小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两委”干部花名册、后备村干部花名册、党员花名册等档案资料。六有设置公示

 展示栏。在党建文化广场上的醒目位置设立村务、党务公开栏,宣传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展示该村特色亮点工作。

 建设党建文化广场。该村党建文化广场将设置有红色宣传标识,营造出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的浓厚氛围。在党建文化广场上建设有固定、永久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宣传墙。该村党建文化广场将建设成为开放式的公共休闲娱乐健身学习的活动场地,配套设施完备,实现硬化、绿化,美化、亮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善镇党委政府对段庄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明确责任,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二)加强管理使用。对于专项经费使用,村党支部书记褚志国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对该村村级党员活动场所经

 费的使用将严格把关,确保专款专用。

 (三)坚持专款专用。对划拨的党费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确保划拨的党费使用安全、不出偏差。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和工程进度的监管,确保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中共段庄村支部委员会

  2019 ...

篇二: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动民政事业更好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现就 XX 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积极引导社会参与,使资源上再聚集、力量上再整合、服务上再协同。“十四五”时期,实现全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基本覆盖,精准高效协同的民政服务新格局基本形成,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建设内容 (一)平台建设

 按照“一年起步、三年覆盖、五年提升”的思路,有序推进社工站建设。2021 年底前,建设 X 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试点工作。2022 年全区建成 XX 个乡镇(街道)社工站。

 2023 年,全区 XX 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2024 年-2025年,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由乡镇(街道)向村(社区)逐步拓展。

 (二)功能定位

 乡镇(街道)社工站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我国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以社工站为平台,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社工服务,避免单纯承担事务性工作,探索构建兼顾韧性和温度的多维民政服务模式。

 (三)制度建设

 区民政局要研究制定社工站建设整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对社工站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鼓励引导民政具体经办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建立综合性评审机制,对社工站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估;统筹各项民政资金,制定社工站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制定社工站“场地、设备、人员、服务功能、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的标准并监督实施。乡镇(街道)社工站承接主体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成效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

 监督检查。

 (四)建设标准

 1、组织架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由民政部门统筹实施,日常工作由乡镇(街道)民政办负责指导,具体事务由承接主体组织开展。社工站统一命名,在显著位置挂设标牌,标牌格式:XX 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2、场地设施。社工站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的地方,社工站原则上应设在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内;有效整合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基层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实现资源共建、共用、共享。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3、人员配备。每个社工站应配备至少 2 名驻站社工,驻站社工应为承接机构聘用的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年龄 45 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

 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高度重视社工站建设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落实保障,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社工站站长由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负责人兼任,村(社区)社工服务站点负责人由村(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两委委员兼任。

 (二)创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供给、社会力量承担的民政服务项目,打破民政服务事项逐项分别采购模式,全面整合由乡镇(街道)社工站承接。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应由政府部门直接履职的事项,不得纳入购买服务范围。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等不得列入社工站服务内容。社工站建设相关资金积极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统筹民政领域可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资金,加大各类资金有效整合。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可从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额度为中央、省、市、县级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逐步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支持乡镇(街道)社工服务。

 (三)明确职责分工。区委组织部履行人才工作牵头抓总的职责,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全区人才培养计划。

 区民政局要加强对社工站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

 效评价,构建培养、使用、激励、保障为一体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统筹安排本区域乡镇(街道)社工服务项目实施,按时按质完成乡镇(街道)社工站点设立任务和相应服务指标;支持、引导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区财政局要加大政府购买支持力度,明确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范围,按照“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将当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编入年度预算,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基层加强与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的衔接,鼓励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民政服务;将乡镇(街道)社工站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区教育局负责推动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发展,以实务应用为导向,加强社会工作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切实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成才观,鼓励指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会同民政部门做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引进和管理工作,为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创造发展条件,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发挥作用。

篇三: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闽民社工〔2020〕127 号)、《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南民〔2021〕1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整合现有各类资源,搭建乡镇(街道)购买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成一批汇集各种社会服务的社会工作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服务基层,落实民政政策,链接服务资源,推动民政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的转变,提升民政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力度,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民政事业转型升级渠道,完善站点建设、政府采购、服务管理、督导评估等系列措施。坚持统筹协调,整合民政购买服务等资源,加强各层

 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

  三、服务内容

  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庭经济情况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养老助老服务。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

  (三)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推动开展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评估,对儿童家庭及监护人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工作。

  (四)社区治理社会工作服务。协助困难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组织,推动建立基层“五社联动”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汇聚社会公益力量资源,在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构建社会支持网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建站方式和标准

  (一)组织架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由区民政局统筹实施,日常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指导,具体事务由承接机构社工组织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标识,挂靠在乡镇(街道)民政办;有条件的可单独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区民政局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指导工作组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服务。

  (二)人员配备。承接机构应根据协议配备驻站社工队伍,明确驻站社工身份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原则上要求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社会工作或相关专业人员,或者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聘用驻站社工为原乡镇民政协理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条件下原乡镇(街道)民政协理员和本地户籍人员优先。如社工人才不足,驻站人员专业和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但驻社工站人员3年内仍未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退还项目承接机构,由项目承接机构另行安排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入驻。

  (三)场所设置。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办公场地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用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根据服务需求

 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四)制度建设。各站点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制定包括人员、项目、督导、志愿者、服务场所使用以及文书档案等管理制度。

  五、购买服务

  (一)项目购买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实施购买服务程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召开项目评审会等多种方式,确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机构。购买服务既要考虑项目费用,更要注重服务提供能力、服务素质及服务质量,不能仅以“价低者得”为原则。服务协议应明确项目期限、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期限一个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周期内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评估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续签合同,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二)购买主体和承接机构。社工站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为区民政局。社工站服务项目原则上由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对暂无合适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的,也可由较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和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的其它社会组织承接。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由承接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根据合同要求派驻社工实施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个

 站点不少于 1 名社工,区民政局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人员。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具有较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和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组织;章程的宗旨、业务范围中应明确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与社会工作服务相关的困难救助、为老养老、儿童关爱、志愿服务等公益性服务内容;2.具备规范的财务和纳税资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项目承接相适应的专业执行团队;3.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符合承接主体要求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 3A 以上的可优先承接,评估等级高的优先于评估等级低的社会组织。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3 月底前,区民政局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制定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乡镇(街道)悬挂社工服务站牌匾并落实服务场所及相应的设备设施。

  (二)启动运行。2021 年 4 月底前,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承接机构根据服务协议和服务清单,驻站开展专业服务。

  (三)考核评估。每年年底前,区民政局对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或第三方评估,并将结果报市民政局。

  七、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根据服务需求和资金保障情况,制定本地区社工站服务项目的年度计划;督促乡镇(街道)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负责对社工站驻站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承接机构与驻站社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保险;制定评估计划、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二)乡镇(街道)民政办:1、为社工站业务开展提供必需的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设备;社工站所在地为农村乡镇(街道),且入驻社工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应帮助协调解决入驻社工的临时工作宿舍,提供必要生活便利。2、指导社工在当地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对驻站社工提供服务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及时向承接主体反映驻站社工工作情况。3、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三)项目承接主体: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提高认识、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渠道,强化推进、落实。

  (二)落实资金保障。依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民社工〔2020〕12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社工站购买服务经费。

  (三)加强监督评估。区民政局为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业务指导、政策解读,做好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的实务指导。项目评估工作由项目购买方组织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测和绩效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区民政局适时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大力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于服务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创新的意义和作用,为站点建设和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篇四: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我镇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加大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力度,积极动员全镇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进一步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镇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我镇成立__镇综治办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团委,由团委书记__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任务分工

 (一)有不良行为青少年 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是指:6 周岁(含)以上至 25 周岁(含)以下有不良行为的人,其中包括有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和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有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是指在校学习严重脱节或已不在学,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对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一定的危害,难以管教及其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青少年。如夜不归宿;经常旷课;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沉溺于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经常出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酒吧、网咆等场所。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指有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或依据法律法规免于和从轻处罚的青少年。如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栏截殴打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

 牵头单位:镇团委 参与单位:镇综治办、镇司法所、镇文化站 通过建设高素质的专门从事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利用中立身份和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教育帮扶。组织志愿者开展帮助、教育

 和服务工作。

 (二)闲散青少年群体 闲散青少年是指:6 周岁(含)以上至 25 周岁(含)以下,不在学、无职业的人。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参与单位:镇司法所、__中小学、派出所、镇团委 镇综治办建立对包括流动青少年在内的闲散青少年常态化联系机制。联合__镇中、小学帮助包括流动青少年在内的闲散青少年回归正常教育体系。将闲散青少年的有关信息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工作平台。

 (三)刑释青少年群体 刑释青少年是指:25 周岁以下(含)刑满释放的青少年。牵头单位:镇司法所 参与单位:镇综治办、派出所、镇民政所 镇司法所要做好刑释青少年帮扶教育。与有关部门配合,为刑释青少年就业安置和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提供帮助。对即将回归社会的服刑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教育。

 (四)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群体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是指:因贫困、家庭问题、学校教育问题以及犯罪集团的拐骗等原因靠流浪乞讨为生的18周以下未成年人。

 牵头单位:镇民政所。

 参与单位:派出所、镇团委 镇民政所要积极建立集救助、教育矫治、服务于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要通过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在覆行职责的同时应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

 (五)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指:服刑人员的 6 周岁(含)以上至 18 周岁以下的子女。

 牵头单位:镇司法所 参与单位:镇团委、镇综治办、文化站 镇司法所要积极完善服刑人员入监、入所信息统计制度,增加其未成年子女信息内容,并及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确定帮教联系人,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定期保持电话联系或进行家庭走访,及时掌握他们失学、监护缺失等重大变故情况,并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农村留守儿童(青少年)群体 农村留守儿童(青少年)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 6 周岁(含)以上至 I8 周岁以下的人。

 牵头单位:镇团委

 参与单位:__学校、镇综治办、镇妇联 充分发挥学校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家长委员会,实现与留守儿童(青少年)父母的常态化联系或定期联系,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青少年),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青少年)教育。建立健全基层自护教育工作网络,加强对留守儿童(青少年)的自护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并积极发挥“阳光家园”活动室的作用。

 四、工作措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及动员部署。

 各成员单位就各自牵头工作内容,扎实做好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摸底工作。将情况汇总后上报到镇综治办和镇团委。

 第二阶段:建立机制,齐抓共管。

 各成员单位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切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针对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在服务管理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帮扶、关爱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深厚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形成经验。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对各自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将本镇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降到最低。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舆论宣传,推进法制教育,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环境。

 2、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综合治理,着力优化青少年学习成长的社会和家庭环境。

 3、坚持预防和维权并重,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推动预青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篇五: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 XX 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XX 民发〔XX〕X 号)、XX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XX 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X 民发〔XX〕X 号)和 XX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XX 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民发〔XX〕X 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XX 年,全面启动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XX 年,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XX 年,重点支持建成一批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

 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二、购买主体 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县人民政府,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同步推进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

 三、承接主体 承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服务的主体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的资质与条件,由购买主体结合购买服务内容和具体需求确定,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

 四、服务内容

 承接主体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主要开展以下四类服务:

 (一)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

 (三)城乡社区建设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 "三社联动"机制。

 (四)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指开展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社会工作,为老年人、优抚对象、受灾群众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根据实际情况,可确定重点服务对象和重点服务内容,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但严禁突破购买服务内容,未经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事项。

 五、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服务站点要配备必需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社工 2-3 人,乡镇(街道)社工站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承接主体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明确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主要指社会组织)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要求年龄 40 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民政事业,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 "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六、购买机制

 购买实施主体按照县政府部署,根据审核通过的服务需求、部门预算以及本单位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报县财政部门审批。购买计划包括购买方式、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标准、项目预算等。购买服务计划及预算经县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后,购买实施主体要通过主流媒体、网站主动向社会详细公开需购买的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标准、对承接主体的要求、绩效评价标准等内容,让各类承接主体能够充分了解和参与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购买实施主体应根据购买内容的市场发育程度、服务供给特点等因素,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选定承接主体时,要以满足服务质量、符合服务标准为前提,并注重考察承接主体的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不能简单以"价低者得"作为选择标准。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充分引入竞争机制,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严禁转包行为。购买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督导和检查,并在年底组织开

 展绩效评价。承接主体实施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购买实施主体应及时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七、经费保障 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者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县财政、民政部门统筹考虑本地社会救助资金需求和购买服务资金需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逐步加大购买力度,从社会救助专项(指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2 个专项,下同)中安排的购买服务资金不得超过当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量的2%。县民政、财政部门应当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服务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将结合各地工作绩效情况,对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适当给予补助。鼓励社会资金支持乡镇(街道)社工服务,推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八、服务协议 (一)协议双方。服务协议由县民政部门和承接机构两方签订。其中县级民政部门为购买方,承接机构为服务方。

 (二)协议内容。

 。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各方权利义务、绩效评估、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因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三)协议周期。服务协议原则上以 3 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承接机构。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XX 年 年 7 月 月 31 。

 日前完成)。县民政部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省、市民政部门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落实购买经费(XX 年 年 8 月 月 31 。

 日前完成)。社工站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县民政、财政部门具体测算,根据实际需要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站点不少于 12 万元。省、市两级民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估情况,对社工站项目进行补助。

 (三)实施政府采购(XX 年 年 9 月 月 30 。

 日前完成)。县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招投标、

 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等工作,确定承接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报市民政局备案。

 (四)开展驻站服务(XX 年 年 10 月 月 31 日前完成)。承接主体在服务协议签订后的 1 个月内将驻站社工安排到乡镇(街道),并组织社工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做好痕迹资料归档、动态推送、进度简报、经验总结等工作,并按时向市、县民政部门提交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年 (五)组织绩效评估(每年 11 月底完成)。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估。县民政部门每季度、乡镇(街道)民政办每月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在每年 11 月底前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基层民政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充分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要健全激励

 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大胆探索、担当尽责,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者不能履职尽责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禁将不属于乡镇(街道)政府民政职能范围,以及应当由乡镇(街道)政府工作人员直接提供的保密事项、行政行为、管理及服务事项,委托给社会力量。各乡镇(街道)要在 XX 年 9 月 31日前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的建站责任体系是"省厅指导、市州统筹、以县为主"。各级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政部门主管、承接主体主建、民政站所主用"的总体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建立健全民政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和民政领域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

 1 、县级民政部门职责。主管本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具体职责为:

 ①制定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方案,对社工站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和人员招聘方案进行备案管理,每季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每半年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每年 11 月底前向省民政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责任股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

 ②加强与组织、人社、教育、编办等部门工作协调,争取支持,落实配套优惠政策,保障从业人员待遇。(责任股室:办公室(政工股))

 ③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县本级政府购买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股室:规划财务股)

 ④指导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专项经费、福彩公益金、财政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本区域内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实施。(责任科室:社会救助股、规划财务股)

 ⑤指导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城乡社区建设领域、其他民政领域(主要指养老服务、优抚对象关爱、防灾减灾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进行指导。(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优抚股、救灾股)

 ⑥加强对全县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责任单位:纪检组)

 3、乡镇(街道)职责。

 ①负责提供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生活便利。

 ②负责社工站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4 、承接主体职责。

 ①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

 ②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月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③加强社工站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安全。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时按质完成社工站点设立任务,加强对社工站点和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

 一要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购买主体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民政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依法实施综合监

 管,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要按规定公开购买服务的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承接主体应主动接受购买主体的监管,健全财务报告制度,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禁服务转包。

 二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财政和民政部门应当不定期组织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承接主体要针对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资金设立独立会计账目,保留原始财务凭证,定期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同级民政部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要加强项目成效监管。要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对承接主体存在违背合同、弄虚作假等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终止合同执行,依法禁止相关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购买民政服务工作。

篇六: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街道)社工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三社联动”机制创新,推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联动发展,提升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就建设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为抓手,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三个聚焦:“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推进乡镇社工服务站建设,整合基层民政业务、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成功架起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二、目标任务

 从 2021 年起,县级支持建设 XX 个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形成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和网络网点,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

 三、 运行管理

 由县民政局统一建设和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对接和统筹,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办公场所并进行日常业务指导,入驻项目机构负责站点承接的项目工作,社会工作者协会负责

 社工项目督导、社工人才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并建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

 四、建设内容

 (一)阵地建设。社工服务站依托乡镇(街道)在室外或室内显著位置挂设带“中国社会工作”标志的“社工服务站”标牌标识,结合实际配置必要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至少 3 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职业水平证书的专职社会工作者或数名兼职社会工作者以及若干志愿者。

 (二)功能建设。社工服务站按照“1+4+N”体系建设。“1”以党建为引领;“4”建设四大主体功能:实施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脱贫攻坚、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促进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助力构建城乡基层慈善服务体系;“N”是统筹、实施相关部门购买的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

 1.实施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聚焦民政领域服务对象,依托城乡社区,以项目化方式,针对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殊困难老人等群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1)社会救助领域。对社会救助对象(含最低生活保障对

 象、特困人员和临时救助对象)开展自理能力评估、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救助政策宣传等服务。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协助开展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服务需求分析等工作。为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2)养老服务领域。对机构老年人和散居特困老人、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老年人协助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

 (3)儿童福利领域。开展心理健康、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重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充实基层关爱儿童工作力量,配合做好监护指导、家庭随访、调查评估等相关管理事务。

 (4)社会治理领域。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府咨询、福利、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三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社区自我服务,助推社区减负增

 效。

 (5)社会事务领域。宣传婚姻政策法规、婚俗改革及婚姻家庭建设,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关系辅导等服务。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引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提供丧葬需求咨询服务。对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政策申请等服务。

 (6)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政策宣传、危机介入、生计支持、资源链接等服务,重点开展贫困群众救助帮扶、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建设、促进易地搬迁贫困群众融合适应、留守儿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关爱保护等相关服务,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

 (7)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以社区为主要阵地,建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面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扶助和支持困难人员生活。

 2.促进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打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实训点。对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并动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增加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主体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协助培养社区专兼职养老社会工作者。接受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和大学生志愿

 者进行社会工作实习实训。孵化培育当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辖区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督导和培训。开展社会工作宣传,传播社会工作理念。

 3.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指导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开展“社工+义工”双工联动,引导志愿服务向公益法律服务、居家社区养老、社会心理健康等特殊领域拓展,向孤寡老人、残疾人、失能人员、失独家庭、社区矫正人员、优抚对象等群体延伸,开展儿童关爱、老年关爱、社区建设、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项目。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使用、激励保障等工作。

 4.助力构建城乡基层慈善服务体系。为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建立社区慈善服务需求台账,链接慈善资源,推动建立城乡基层慈善服务体系。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将社工服务站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及时提供场所,加强工作举措,保证社工站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篇七: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切实有效解决我市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存在设施闲置、人员不在岗、活动匮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不健全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服务效能,按照 XX 市统一安排,我市定于2019年5月至202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治理目标 (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采取排查摸底、明察暗访和集中整改等方式进行专项治理,对 24 个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进行会诊,切实找出薄弱环节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有效解决部分镇乡(街道)综合文化活动(活动中心)“不开门、不见人、没馆舍、没经费、活动少”等突出问题,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增强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紧紧抓住专项治理工作的契机,不断完善设施功能、提升服务品质、落实经费投入、配齐工作人员、健全监

 管平台、强化考核评估,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系。

 二、治理范围 全市 24 个镇乡(街道)文化站(活动中心)

 三、治理重点 无独立机构的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无专兼职文化工作人员的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

 四、治理内容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闲置、出租、挪作他用,未按规定对公众开放。

 (二)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基本服务项目未达到《XX 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和《XX 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未按规定提前公示,未正常开展文化惠民服务。

 (三)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未对辖区内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指导,未对业余文化团队和群众自办文化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设在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或公共电子阅览屏未有效整合利用。

 (五)市政府对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建设不重视,履行建设和监管的主体责任不到位。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免费开放资金不到位、本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免费开放资金没有有效利用在群众文化惠民活动中。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自查摸底(2019 年 5 月 20 日至 6 月 31 日)

 1.5 月 21 日前,由市文旅局牵头制定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各镇乡(街道)。

 2.5 月 24 日前,各镇乡(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各镇乡(街道)要认真对照五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不回避、不遮掩,对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列出整改时限,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自查自纠情况于 5 月 24 日下午 5点前报市文旅局文化科。

 3.6 月 10 日前,由市文旅局牵头,采取书面督查和明察暗访方式对各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清晰准确的工作台账,针对存在问题的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逐个列出问题清单,并通过“文旅 e 管家—问题台账”下发到相应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

 同时,市文旅局根据摸底情况梳理出重点治理对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按时报送 XX 市文广旅局公服处。

 4.6 月 20 日前,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通报前期工作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二)随机暗访抽查(2019 年 5 月 20 日至 11 月 30 日)

 由市文旅局组织文化科、办公室、广电科、文化馆、图书馆、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形成随机暗访抽查组,结合本次专项治理和第四次全国文化站评估定级、2019 年省市民生工程(免费开放、2 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位、40 场“走基层”文化惠民演出、市民文化艺术学校免费培训)、公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内容,对各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进行随机抽查。原则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暗访,每季度暗访点位不少于 8 个。

 (三)验收治理成果(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

 由市文旅局结合 XX 市督查暗访情况,采取书面督查方式对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专项治理方面的成果进行验收,同时将专项治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文旅局成立 XX 市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文旅

 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文化科、办公室、广播电视科、文化馆、图书馆、体育文化活动中心等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文化科。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要组织专人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情况,明确治理重点,做到“任务清、底数明、方法实、成效佳”。

 (二)坚持问题导向。

 此次专项治理要围绕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在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问题产生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力争做到标本兼治、精准治理,强化责任意识,真正发挥好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提升群众对镇乡(街道)综合文化站(活动中心)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三)深化标本兼治。市文旅局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履行政府主导责任,依法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人财物投入,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依法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结合市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推进,第四次乡镇文化站评估定级,进一步理顺文化站运行管理机制。“以阵地、经费、人员、活动”四落实为抓手,落实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延时开放和措施开放。切实根据群众需求,推进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精准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品牌。不断强化流动服务和数字文化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

 里。大力开展基层文化设施管理人员和人才队伍的培训,努力提升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员队伍整体水平。推进文化资源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引导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管好用好“人文 XX—XX 市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绩效管理平台”,实现市、镇乡(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的数字化、精细化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完善《XX 市 2019 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考核办法》,明确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服务效能考核,纳入全市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和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文旅局自 2019 年起,将“文旅 e管家”的监测考核情况(重点为文化站 、活动中心服务效能情况)作为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专项治理中不认真履职、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八: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六有” 标准的实施方案

  X 组文„„„„„ „ ‟ 号

  关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六有” 标准的实施方案

  各乡 镇、 办事处, 各驻村工作队:

 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是开展“后进村整顿” 的主要工作任务。

 为全面落实后进村整顿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高村级“六有” 阵地标准, 现就巩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事宜通知如下:

 一、 涉及范围

  „„„„ 年列入 „„、 „„ 两级整顿的 „ 个乡 镇(办事处)

 „ 个后进村; 列入 „„„„ 年整顿的 „个乡 镇(办事处)

 的 „ 个后进村、 难点村。

 二、 “六有” 标准

  按照有房子、 有旗帜、 有牌子、 有办公设施、 有电教设施、 有制定版面“六有” 标准,逐项完善, 全面达标。

 „、 有房子。

 村委办公条件经过改善的, 要有符合实际需要的办公室, 有图书阅览室、党员活动室、 多功能会议室、 文化健身活动场所, 并对村委会的设置进行布局。

 村室破旧、 老化的村, 要进行改造和修缮, 办公场所面积要在 „„ 平方米以上, 根据“一 „ 所多能” 的要求, 对办公场所合理布置, 设村“两委” 综合办公室和会议室, 有一个党员活动室、 电教播放室合并使用。

 村委大院杂草要清理干净, 不得有残垣断壁, 室内、 室外及围墙要粉刷美化, 确保院落整洁美观。

 „、 有旗帜。

 在村委大院中心显著位置竖立标准旗杆, 悬挂标准国旗, 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党员活动室内要悬挂党旗, 国旗党旗时间长久褪色、 破损的, 要及时予以更换, 确保国旗党旗始终鲜艳。

 3、 有牌子。

 村委大院大门门两侧应挂有规范标牌, 三块牌子分别是“村(社区)

 支部委员会、 村(社区)

 民委员会(居委会)

 、 村(居)

 民监督委员会” , 缺损、 破旧的要更新和完善。

 办公室、 活动室应悬挂醒目的室牌, 如会议室、 党员活动室、 电教室、 图书室等必须有牌子。

 4、 有办公设施。

 改善设施欠缺、 办公条件简陋, 对村“两委” 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进行配套完善, 配套组织资料柜、 图书柜、 村级资料档案柜, 完善办公及会议需求的桌椅, 改善条件, 完善功能, 让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既方便村干部有序办公, 又方便群众办事。

 5、 有电教设施。

 建立党员电教室, 配备党员电教设备, 保证电教播放设备有电视机、DVD、 光盘、 音箱等。

 要有责任心强的党员电教播放员, 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电教设备,《电教设备管理、 使用制度》 、 《电教片播放收看制度》 、 《电教播放员职责》 等 „ 管理

 制度上墙。

 建立收看记录簿、 讨论记录簿、 信息反馈簿和观看名册, 还要有具体的播片计划。

 6、 有制度版面。

 要按照基层党建建设年的要求, 会议室、 党员活动室必须悬挂有“创先争优” 、 “五先争创” 、 “双百”

 工程、 “六制管理” 、 “两化管创” 、 “百千万”工程等活动版面。

 科学发展观内容上墙, 入党誓词, 支部、 村委有关制度和职责上墙, 党员干部的服务承诺上墙、 远程教育播放管理制度、 党务、 村务、 政务“三公开” 制度、 履行党建责任制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课三会” 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设岗定责制度、 “四议两公开” 制度上墙。

 各种文件资料要归档管理, 妥善保存,便于查阅。

 三、

 具体要求:

  „、 凡列入 „„„„ 年整顿的后进村, „ 月底前必须达到“六有” 标准; 列入 „„„„ 年整顿的后进村、 难点村要循序渐进, 稳步推进, 按照查漏补缺, 缺啥补啥的原则, 力争年内完成阵地建设“六有” 目标任务。

 „、 各乡镇(办事处)

 要高度重视, 对照标准, 开展自查, 巩固完善。

 X 月底前要对全市列入 „„„„ 年整顿的后进村进行达标验收, 不达标的继续整顿; 对列入 „„„„ 年整顿的后进村、 难点村进行督察, 对落实不力、 被动应付的通报批评。

 希望各工作队要积极配合, 加强指导, 认真组织村“两委” 做好巩固提高和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3

  中共 „„ 市委组织部

  „„„„ 年 „ 月 „ 日

  主题词:

 巩固六有 村级阵地△ 通知

  中

  共 „„ 市委组织部

  办公室 „„„„ 年 „ 月 „„ 日印发

  (共印 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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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乡镇活动室管理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方案 3 3 篇

 为贯彻落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划小管控单元、加强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科学精准管控,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网格划分

  建立镇、村、社三级网格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动态化管控,做好本区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级网格镇级,由联系县级领导兼任网格长,党委书记、政府镇长担任网格长,班子成员相关负责人担任网格员。

  二级网格村级,由包片领导兼任网格长,村书记担任网格长,包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村医和片区民警担任网格员。

  三级网格社全覆盖,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网格长,社长担任网格长,党员群众代表、志愿者担任网格员。

  二、网格职责

  各级网格长、网格员对本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人员排查追踪、重点人员管控、环境卫生整治、困难群众帮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确保各级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同时,要加

 强网格化管理、动态化管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三级网格长每天下午 5 点前向二级网格长汇报当日情况,二级网格长每天下午 6 点前向一级网格长汇报当日工作开展情况。

  一级网格:全面负责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统一安排部署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根据大数据反馈信息核查情况,统筹安排落实居家留观人员监管服务措施;做好防控物资保障调配;建立本级网格化疫情防控高、中、低三类风险台账,及时掌握、上报疫情防控信息,加强对下级网格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

  二级网格:组织开展本级网格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上下级网格处理相关工作,联合三级网格做好形势分析研判、宣传教育、人员排查管控、重点部位消杀、信息汇总上报、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加强对下一级网格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对疫情防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检查抽查。

  三级网格:落实网格化防控管理各项措施,加强健康卫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根据分级分区防控要求,对外来人员实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跟踪管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所有有外出需求的在民来民返民人员,推行使用省健康出行码,对所有人的健康信息进行收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及时收集、处理群众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辖区内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确保不漏一户、不

 漏一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相互监督,对举报事项第一时间调查核实,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网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网格长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疫情防控网格化防控管理快速高效落实。

  二要落实联动机制。各级网格要按照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全力支持,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三要严格督查督办。各级网格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镇纪委要到各级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建立疫情防控网格、应发现疫情问题而未发现、疫情防控措施未督促整改到位、疫情防控工作推诿扯皮以及其它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村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方案 2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坚决做到防松懈、防麻痹、防漏洞、防输入、防扩散,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____总书记“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等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

 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强化底线思维,有效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并对辖区防控漏洞进行再排查,对防控屏障进行再加固,对防控措施进行再落实。一旦发生疫情,立即由常态防控转入应急状态,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流调、早报告、早治疗”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防止因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扩散。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村)社区管理

  一是加强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3 户 5 户联防联控”机制的重要作用,按照村级半小时、村民小组 10 分钟、联防联控组 5 分钟之内可以把辖区实际居住人口精准统计上报的要求,村、组每天统计上报辖区人口底数,乡、村、组、户联动起来,形成各层级网格边界清、流动人员清、常住人员清、实有人员清、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清的“五清”网格管理机制,并常态化开展推演和演练。

  二是加强人员管理。按照“龙城飞将”行动要求,与辖区内所有村民家庭签订保证书,所有涉缅婚姻家庭签订责任书,与所有机动车驾驶员签订责任书,坚决杜绝偷渡和藏匿、容留、运输偷越国(边)境人员事件发生。境外通婚人员纳入网格化对象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准出境,并劝阻境外亲人前来探亲;务工人员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压实用工业主的主体责任,对现有外籍务工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境外及疫区拟来走亲访友的一律进行劝返;经商人员纳入辖区网格化对象管理。红白喜事简办快办,严禁邀请境外及疫区人员。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前往高风险地区。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及乘客必须佩戴口罩运营,营运车辆每天进行整车消毒。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加强进村入组通道、便道、小道及生产用房、田间伙房等监管,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等要第一时间上报。所有人员一律扫“健康码”“行程卡”进入村(社区)、公共场所等,一旦发现境外或疫区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若辖区出现输入或散发病例,立即启动村(社区)防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确定社区封闭管理的最小单元。出现聚集性疫情或社区传播时,实施村、组、街道等封闭管理,逐级启动封闭管理程序和应对措施。

  (二)严格各类学校管理

  一是做好应急储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口罩、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校(园)长主体责任,明确防控工作职责,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防控知识、心理健康培训。每个中小学(幼儿园)自觉设立 2 个以上应急区域,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主动配合

 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管理,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二是做好日常监测。全面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近 14 天内的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在学校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督促落实每天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

  三是做好通风和消毒。加强教室、图书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每天 2-3 次,每次 20-30 分钟)。增加对宿舍、食堂、澡堂、洗衣房、公共活动区等环境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错峰用餐,自带餐具,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减少举办群体性或聚集性活动,如校会、运动会等。教职员工、学生减少外出。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 1 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

  (三)严格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制度。医疗机构必须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安排具有专业能力和防控经验的医务人员开展预检分诊,对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要监督佩戴好口

 罩,查看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接诊过程中发现体温异常人员、14 天内境外入境人员、重点疫区或境外返乡人员要立即规范转移至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做好发热患者的监测、报告工作。卫生院要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设置发热哨点诊室和留观室,要按照秋冬季就诊高峰期诊疗量做好发热门诊诊室、留观病房和防护、消毒等用品准备,确保满足临床需求。

  二是提升监测敏感性。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对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病例,重点开展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及早发现疫情苗头。发现符合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定义的患者时,应 2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追踪。

  三是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以“院内零感染”为目标,严格落实“一人一陪护”和“定时定人”探视等院感管理制度,采取分类分区域隔离措施,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最大限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要落实“三类人员”应检尽检,特别是重点岗位医务人员 7 天一次核酸检测的硬措施,坚决做到按流程看病、按规范防护、按规定检测,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严厉禁止不具备发热门诊条件的民营医院、村卫生室接诊发

 热病人。

  四是加强专业队伍复训。对新组建的采样队、流调队、消杀队人员等组织再培训,强化战斗力。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专业队伍每隔 15 天复训一次,所有应急演练活动每月推演一次,确保当疫情发生时能快速、高效应对。

  (四)严格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

  一是开展体温和健康监测。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在工作场所入口(门)处开展体温监测和扫码亮码工作,凡体温超过 37.3℃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及时发现有咳嗽、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职工,督促其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

  二是做好重点部位管理。重点管理好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食堂等人员易聚集场所及交通、公务用车,保持通风,降低人员密度,做好清洁通风消毒工作。

  三是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会议,控制会议人数,压缩会议时间。单位集体食堂应采取分时段供餐和分餐方式,避免集体用餐。

  四是严管口罩佩戴。职工在会议室、非单人办公室必须佩戴口罩。安保、保洁、服务等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

  五是保持良好环境卫生。确保工作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肥皂、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落实单位厕所达标措施。加强垃圾分类管理,集中回收废弃口罩,及时清运,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

 (五)严格冷链食品管理

  一是坚持人物同防。及时对每批进口的冷链食品进行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我乡储存、销售、加工。对冷库冷柜经营者销售的产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按照每 2 周 1 次的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含烧烤摊)等重点场所和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人员按照每周 1 次的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二是加强过程监管。以冷库、农贸市场、冷冻食品销售店、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对象,强化个体网上下单冷链物品的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备案管理、消毒、核酸检测等制度,建立和完善冷链食品经营企业监管台账,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加强冷链食品内外包装、贮存场所、冷链设备等清洁消毒,严格落实好从业人员防护措施,推动冷链食品监管实现各环节、全过程闭环管控。

  (六)严格特殊场所管理

  一是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建立被隔离人员和管理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检和健康登记。新进人员单独住宿,需隔离观察 14 天,对新进人员应详细了解居住史、旅行史和接触史,每日开展体温等健康监测,期满无异常再解除隔离。在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或限制隔离场所人员家属或其他人员的探视。加强场所人员的培训和要求,确保在被隔

 离人员和工作人员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制相关知识,并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及消毒用品,加强手部清洗和消毒,避免共用个人物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宿舍、餐厅、活动室等场所空气新鲜,至少每半日开窗通风 30 分钟以上。

  二是敬老院管理。坚持新进人员单独住宿,需隔离观察14 天。倡导老年人养成勤洗手等卫生习惯,每天做好健康监测,定时测量体温、血压等,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建议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七)严格常态化监测管理

  一是强化人群主动监测。在宾馆酒店、餐饮食品、文体活动场所等开展人员健康监测,并通过疫情行程卡核查行程。动态监测连锁药店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变化情况。对接触外来流动人员多、容易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隔离场所人员、宾馆服务人员、快递员、客运驾驶员等开展主动监测、重点抽检,发现疫情线索,及时开展核查。

  二是做好环境主动监测。对农贸市场、冷藏冷库、宾馆超市、客运车辆、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环境主动监测,特别是对进口冷链食品、医院污水、隔离场所污水、农贸市场污水等重点环节开展定期持续监测,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疫情

 隐匿传播。

  (八)严格个人卫生健康管理

  一是加强个人卫生防护。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引导公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加强工作生活场所通风和卫生清洁,减少人群接触或暴露风险,避免交叉感染,做好流感等多病共防工作。

  二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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